張偉心想,如果不是天大的冤屈,一個弱女子也不敢告御狀,於是高呼一聲:“且慢,送她過來。”說著,快步的走下軍艦。
羽林衛先對婦女進行了搜身,沒有發現攜帶武器,順手把他身上的簪子等硬物全部沒收,然後才押送到張偉面前。
張偉說道:“放開她,一個弱女子,不值得大家如此興師動眾的。”
“是,陛下!”兩名羽林衛士兵放開弱女子,不過沒有離開,緊盯著她的一舉一動,並做好隨時動手的準備。
張偉和藹的說道:“我就是帝國的皇帝,會保護帝國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你不是說要告御狀嗎?有什麼冤屈,就向我說說,我會為你做主的。”
那名女子突然跪倒在地,給張偉連續磕頭,並高喊:“陛下萬歲,您要為民女做主。”
張偉本想向前拉起婦女,趙美靈搶先一步向前扶起婦女道:“現在帝國不興下跪了,你有什麼冤屈就說吧。”
婦女看上去有40多歲,面板黝黑粗糙,身高160左右,身體瘦骨嶙嶙,弓揹著腰,一看就不是身體健康之人;穿著一身薄灰布段褂,由於剛才被羽林衛壓在地上,渾身都是泥土,臉上也有很多灰塵;由於剛才受到驚嚇,臉上沒有一點血色。
趙美靈用手絹幫她擦擦眼淚,以及臉上的灰塵。
沒有人催促,碼頭上萬人全部靜靜的等待著她說話。
婦女穩定情緒之後,哽咽著說道:“民女李國霞,狀告我男人,請陛下批准我們離婚。”
張偉以及在場的所有人都很納悶,一個小小的離婚案何至於讓一個弱女子不顧生命危險的告御狀?其中必有隱情。於是張偉問道:“離婚案件可以到法院起訴,為什麼要找我告御狀?你把細節說說我聽。”
“是,陛下,我們家是從山東移民到泗水,我負責在家種地,照料家務,我男人在工廠上班,後來他轉成國營廠的職工,現在我兒子大了,已經上中專了,我男人就與單位周圍的一位婦女好上了,不要我了,天天打我,打的我都不敢回家了,我向法院提出2次離婚,他都不同意離婚,我們的房子他也更改了房產證,離婚不僅什麼都不給我,而且他給親戚朋友寫下了好多借條,讓我承擔他的債務才能離婚;我們家種地收入不少,他的工資收入不少,根本就沒有外債,法院也不給判決,我現在只能四處打零工,有家不能回,孩子不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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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為什麼不給判決?”
“法院讓我提供他打我的證據,我又不識字,怎麼提供證據?村子裡的人都與他來自一個家族的,都向著他;房子他改了房產證,我們一起蓋的房子,我在那個房子裡住了這麼多年了,這還要提供什麼證據?還有他的那些借條,我根本就不知道;法院也不調查,只是讓我提供證據,我怎麼提供證據?要是我不要房子、不要耕地、不要任何財產,再承擔他的債務,那樣的話法院才能判離婚,這不是想把我向死路上逼嗎?這還有天理嗎?我身體不好,活不了幾年了,我最大的願望就是死之前能離下婚,求陛下民女做主。”說著,她又要給張偉下跪磕頭。
趙美靈及時抱住她,沒有讓她跪下去。
張偉大體聽明白了,男人有錢後道德變壞,宗族勢力庇護,做偽證,正好拿他做典型,於是他臉色鐵青的對著眾人說道:“我們這麼多法官,這麼多基層政務人員,連這麼簡單的一件離婚案件都處理不好,讓這麼一個弱女子流離失所、無依無靠,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如果不是有冤不能伸,何至於讓一個弱女子冒著生命危險告御狀?這是政府的嚴重失職,讓子民受委屈,是我這個皇帝失職,今天我就現場審一次案;去把法院的法官、院長,她男人,以及所在工廠的廠子、村裡的村長、鎮裡的鎮長全部給我請來。1個小時之內未到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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