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月初,最高法院都會把上月的工作總結交到皇室,在張偉有時間的時候都會瀏覽一番,由於對系統人的完全信任,張偉也不會過於追究細節上的東西。
3月份的工作報告中,有一小案件引起張偉的重視。
泗水市錦石縣大族李家,他們在當地定居已經是第五代人了,整個家族男性直系成員就達到60多人,早在荷蘭統治之時,他們靠這便利的航運條件已經是鉅富了,在當地有非常大的號召力。
在當初蘭芳軍到來之際,他們出面號召當地士紳平民,穩定市場秩序,積極支援蘭芳軍的工作,獲得了當地政府與駐軍的好感。
後來政府招收警察和地方行政官員的時候,他們家族又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派出10多位直系和旁系家庭成員分別參加警察部隊和地方政務官員的考核,多人順利透過考核,成為警察或者政府公務人員。
當時採取的政策是行政人員全部異地為官,而警察打部分都是在本地任職。
李家在泗水的名氣又大又有錢,從小家族就捨得為他們後輩進行投資,在文化和為人處事上都比一般的人員要強,所以,在他們成為警察和公務人員之後,靠著他們靈活的處事方式,很快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有幾位家族甚至已經成為幾鎮派出所的所長。
李家嫡系第4子,是這些人中比較優秀的一位,幾年時間就成了臨縣巖望縣的副縣長,而錦石縣的副縣長正巧來自巖望縣大族趙家,為了相互的利益,兩家走的很近,很快又結成親家,成為堅固的同盟。
兩家直系成員在對方所在地為副縣長,而又家族成員在當地警察局任職,這位他們謀取私利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李家藉助夏帝國經濟高速發展之機,在原有的基礎上也獲得了飛躍式的提高,家族資產在短短几年時間內翻了幾番,擴大原來的木船建造廠,紡織廠更新換代,購進新的貨船,擴大航運規模,並建立起服裝、磚瓦、食品等廠,組建了建築工程隊、運輸隊等,成為泗水市民族企業的典範。
藉助李家寬廣的人脈,以及家族成員結成的利益團體,李家逐漸轉變成當地的一霸。
從大陸老家招收了一些地痞流氓等青年,幫助他們移民到李家所在地盤,讓他們在當地成家立業,成為李家的附庸,成為李家作惡多端、危害鄉鄰的工具。
在所在縣、鎮,收購其他所有小戶的運輸車輛,除李家外不允許其他經營運輸業務的人員存在,壟斷當地運輸業;如果不把運輸車輛賣給李家或者停止經營,很快就有各種麻煩找上門來,甚至有幾位農戶在農閒跑運輸的時候意外身亡。
強迫個體船運戶把貨船低價賣給李家,對不服從者,有幾艘貨船被焚燬,導致家破人亡。
強迫其他店鋪店主把店鋪低價銷售給李家集團,否則,會在不久後會發生火災或者人員傷亡,導致店鋪不能繼續經營,被迫低價出售。
相互陪標,打擊異己,拿下了很多當地基礎建設工程;虛列成本,以次充好,獲得了豐厚的利潤。
與地方政府勾結,低價買進城市建設用地,分割後再高價賣出;進行棚戶區改造,家族打手威脅住戶低價搬遷,對不服從者武力驅逐,警察暗中支援,使得人們委屈齊全。
延長工人工作時間,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還拒發加班工資。
偷稅漏稅。
暗中經營鴉片,建立地下煙館。
行賄、受賄。
直到供應小學和中學的食品發生問題,導致當地多所學校的孩童出現食物中毒,縣政府和縣警察局順藤摸瓜,才逐漸弄明白事情的真相。
作為特殊案例,最高法院把這案件寫入了工作總結。
張偉卻從這例案件中看出了事情的本質。
張偉不得不佩服華人的智慧,這就是一家黑社會家族,與百年後的房地產公司官商勾結謀取私利等的手法沒有多少差異,決定必須對該類案件進行嚴懲,並做為案例通報全國各層人士,讓社會上的成功人士引以為戒,讓社會底層人員知道遇到類似事情的時候如何求助,讓帝國的公民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邪不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