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馥難得乖順的點頭,申茗看著他們,也替他們委屈,可這事兒誰也幫不了他們,只能靠他們自己。
靈馥和陳賭物的事請始末事這樣的,兩人是大學時在學生會認識的,因為學校各種活動很多,陳賭物學的是繪畫,自然有很多活動需要他參與,而靈馥是策劃部負責人,所以一來二去兩人就熟悉了。陳賭物雖然是學藝術的,長得帥,難得的是他有一顆陽光少年的心,靈馥長的漂亮,性格也吸引人,兩人理所當然的在一起了。
大四的時候,靈馥室友的男朋友得罪了外面黑幫的一個小頭頭,被人帶走打了一頓,打電話讓靈馥的室友帶著5萬塊錢去領人,一個普通的大學生哪有那麼多錢?當時大家都知道靈馥家裡有錢,她就跟靈馥借。
靈馥問她要借那麼多錢幹什麼,室友一開始不願意說,靈馥就不借,一定要知道理由,室友沒辦法,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她了,靈馥和室友都處得很好,當然不放心了,一個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哪敢讓她一個人去找黑幫頭頭領人啊?
靈馥主張報警,但室友說那黑幫在本地還是很有勢力的,這次願意讓她把人領回來,一來那事原本是個誤會,他男朋友也是受了無妄之災,二來那人只是最底層的一個小頭目,只要給點錢就願意放人,但如果牽連上警察,那就不是那麼容易善了的了,說不定以後還會被人伺機報復。
靈馥想想她說的也有道理,於是叫了陳賭物,和她一起去領人。
結果來到約定的地方,雙方見了面,那小頭目看上了靈馥,當即反悔了,錢也不要了,條件是要靈馥陪他一晚上,言語粗俗不堪入耳。陳賭物當然被惹怒了,於是和他們打了起來,室友的男朋友早就被打得站不起來了,只能在一旁眼睜睜看著。
對方有五六個人,陳賭物單槍匹馬,雖然氣狠了下手重,但也抵不過對方人多,還好有路人看到報了警,後來警察來了,雙方都被帶到警察局,經過調查,才知道那幾個人根本就不是什麼黑幫的,就是街上的幾個小混混,藉著黑幫的名義惹事生非,已經被拘留過好幾次了,但因為犯的事兒都不大,所以沒多久放出來,又繼續到處惹事兒。
警察通知了學校來領人,原本這事兒說起來也不怪他們,但不知怎麼的這事兒被人傳到了網上,標題是:xx學校學生校外鬥毆,被扭送警局,還配了圖,當時造成了不小的影響,校方給出了說明,但很多人根本就不信,說這是學校在欲蓋彌彰。最後陳賭物和室友的男朋友就被處罰了,看在他們大四,快要畢業的份上,就只是口頭上的警告,檔案上都沒有一點痕跡。
畢業之後靈馥帶著陳賭物回家見父母,原本她父母對陳賭物都挺滿意的,但靈母得知陳賭物是學畫畫的,覺得他經常天南地北的跑,收入也不穩定,就不怎麼同意他倆在一起。後來陳賭物漸漸有了些名氣,還得到了一些老畫家的公開表揚,靈母才慢慢接受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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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打算去領證了,靈父可能為了安心,就派人去調查了下陳賭物,結果這一查就查出這事兒,靈馥把這事兒前因後果都和他們說了,可靈父不知道是哪裡軸著,死活不同意,所以靈馥和陳賭物一直沒能結婚。
還好靈馥心性豁達,不結婚也沒多大影響,反正現在他們感情好好的,靈家父母雖然不同意他們結婚,但也不限制靈馥的人身自由,所以現在他們住在一起,除了沒有那兩個小紅本,也和結婚沒什麼區別。
陳賭物現在唯一後悔的,就是當時沒有搞清楚情況,要是早知道對方只是幾個小混混,哪有後來那麼多事,直接報個警,什麼事都解決了。靈父說得對,他當時確實是衝動無腦,聽信他人的一面之詞,被人輕易激起怒火,還讓靈馥受了傷。如果當時沒人報警,不知道會被打成什麼樣子,靈馥估計也逃不了被侵犯,現在想想都覺得後怕。
自從靈母表示不同意他和靈馥在一起後,雖然他表現得無所畏懼,但內心卻一直沒有著落。他全國各地的跑,拿著自己的作品去向不同的人請教,認真的記下別人的評價,雖然看過他作品的人都給了很高的評價,但因為他實在太年輕,沒什麼名氣,也有很多人不買他的賬。
他只能到處去求人,把自己的畫放進畫展,每一個可能獲得認可的機會都不放過,只要得知哪裡有畫展,他就會去找主辦方,有時候一個星期要輾轉幾個城市,累得站在公交車上都能睡著。
慢慢的他的畫有了些名氣,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有了天才畫家的稱號,他的作品被很多人喜歡,他學會和人討價還價,為了讓自己的作品賣出更高的價格。申茗說他應該去經商,其實這些能力都是在核商人討價還價的過程中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他也想和那些脾氣古怪的畫家一樣隨心所欲,不為五斗米折腰,但是他不能,他需要賺更多的錢,才能有底氣在靈母面前保證,他可以給靈馥更好的生活。
他終於獲得了靈母的認可,可誰能想道又冒出這麼個絆子。好在天無絕人之路,在顧明城找到他的時候,他知道機會來了,所以他沒有答應顧明城購買他作品的要求,就是為了等他拿出更有價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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