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本琴覺察到身後的怪異,眉頭不自覺的輕微往上挑。
儘管他的柔情似火,但遇上她的冷若冰霜,終究還是無濟於事。
她緩緩起身,對著他擠出一個笑臉,樣子很是勉強,然後發出冷笑,
“呵呵”!
“沈大隊長真夠隱藏得深的,掌握了證據,卻裝作若無其事的扮豬吃老虎,問了這麼多,只為了讓我認罪伏法,不會這麼簡單吧!”
“那倒不是,只因為沒有法院的逮捕令,而且證物未到,我辦事一向講求證據,哪怕明知道你是兇手,”
“寧願你逃走,我也不會在你未認罪,或法院逮捕令下來之前,動手實施抓捕,因而只能出如此下策”。
“難得沈大隊長如此知法守法執法,不像某些人,芝麻一點官,不!連官他都算不上,手中僅有的那點權力卻被髮揮得淋漓盡致!”
“好!既然事情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趁我現在還是自由之身,我就把案情徹底交代,我不想在冰冷的派出所,戴著手銬,被人拷問!”
“沈隊長,可以嗎?”
這!沈民興沉吟不語,臉上的神色極是為難!
旁邊的幾個警察則有些不滿,顯然對領導的猶豫感到不近人情,有些不理解。
也對,如果譚本琴認罪之前,她尚且有資本和自由與警方討論一切,因為她最多也就是個嫌疑人,而且還沒有確鑿證據和證物當場指定她。
而認罪以後,她就是犯人了,不,準確的說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犯人是經法院審判之後的犯罪嫌疑人。
現在的話,她似乎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部分權利已經被限制,從而沒有了資本和警方談條件。
“沈大隊長,我想你忘了一件事,或者說你是誤會了,我剛才可沒有親口承認,是我殺了王忠,你們在場的誰聽到我有說話嗎?”
雖然有些驚訝,可是幾人一致搖頭否認,當然了,否定只是針對沈民興,肯定的則是譚本琴的話。
因為譚本琴的確沒承認自己殺人,儘管已經很明顯了,但是哭泣,癱倒在地,不等於就是兇手。
她要是說,是沈民興汙衊她,被嚇暈了過去,那也完全說得通,從她此刻臉上的表情,眾人知道她有這種想法,不過就看沈民興的回答了!
真是聰明,都這個境地了,譚本琴居然還能考慮到這些東西。
沈民興究竟會不會同意她的請求呢?
她的這個要求,怎麼看都比較人性化,雖說合情合理,但似乎不怎麼合規定,在眾人看來,這大概也是沈民興猶豫不決的原因!
不過,譚本琴也有一張王牌,沈民興剛剛說自己做事講求證據和原則,要是現在他不同意譚本琴的要求,準確的說是請求,而選擇馬上將譚本琴抓捕,那麼將是自己打臉。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好吧!不過並不是我法外開恩,只是由於當前沒有掌握你的犯罪確鑿證據而已,所以你不必感激我,希望你能長話短說,否則我的同事帶來證據,你就沒機會在這裡開口了!好好珍惜機會。”
沈民興板著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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