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墳地處於江陵王家寨的鹿角山,按照於春嬌的說法這裡是她姐夫家的地,姐夫的爺爺奶奶父母和姐姐姐夫一大家子人都是埋在這裡。
到了墳前,王小樂默默的拿著順路買來的鐮刀去清理墳邊的雜草,張致銘和於春嬌在墳前蹲下撕著燒給逝者的紙錢。
於春嬌問:“我姐夫一家很慘對吧!”
張致銘沒回答,這種情況,誰也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才是對。
陽光下,於春嬌眯著眼,遙望姐姐的墓碑:“其實,我們倆家都很慘吧,於家也比我姐夫家好不到哪裡去。”
王小樂說道:“媽,不慘的,我們會變好的。”
“樂樂。”於春嬌深吸了一口氣,盯著她:“你忘記我從小給你們說的了麼,在這裡千萬不要叫我媽,你們真正的爸媽在這裡呢。”
“我錯了,小姨。”王小樂沉默。
雖然於春嬌這麼說,但王小樂還是更傾向於她,因為父母過世的時候她都還不怎麼記事,完全記不得,記憶裡一直都是跟著於春嬌過日子的。
這時候於春嬌又說:“我其實和樂樂的情況差不多,只不過我是我姐姐帶大的,她年長我十三歲,自父母過世後就輟學種地供我讀書吃飯,但是那時候的農村也不安寧,我們家沒有人,姐姐經常會遭到村裡痞子的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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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怕等我長大了也會和她一樣受到欺負,於是她在我還在上小學的時候就選擇了嫁給了村裡的大痞子來保護我們,事實證明,姐姐的選擇是對的,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人敢說過我們姐妹倆的閒話,而姐夫也因為姐姐的緣故拋掉了原先的惡習,開始老實過日子,總得來說家裡雖然窮,但還算幸福。”
於春嬌說話的聲音逐漸有些哽咽,語句也變的不太通順,但這個時候她在笑著,想來是年少時的回憶太美好,那時她應該是真的覺得幸福。
“第二年姐姐就有了第一個孩子,名字的由來是希望孩子能夠歡歡樂樂的,所以叫做王小歡,之後呢又有了樂樂,本來樂樂應該是叫王小樂的,但那時候我覺得什麼歡歡樂樂的太土了,然後姐姐姐夫也覺得我的學歷比他們高應該聽我的,就讓我來替樂樂起名,結果我起了個不好聽的王秋梅,還沾沾自喜,樂樂該恨死我了吧。”
“沒有,我覺得王秋梅很好聽啊。”王小樂的工作量很大,要清理六所墳的雜草,頂著大太陽汗如雨下。
張致銘主動走過去從她手中搶過鐮刀,示意她去撕紙錢。
於春嬌把路上買的水遞給王小樂,臉上看不出喜怒哀樂,她說:“王秋梅不如王小樂好聽,我起名差你媽差遠了,就連教育人,方方面面也都不如你媽。”
紙錢已經撕完,於春嬌將其點燃,隨後又點香祭拜。
隨後跪倒在墳前磕頭,王小樂見狀也趕緊跟著跪下來,張致銘還在賣力的揮舞鐮刀砍雜草。
這時候,於春嬌的眼淚流了下來,她抽泣著說:“姐,對不起,我辜負了你的信任,我沒把小歡教好,對不起。”
王小樂沉默著跪到於春嬌身邊,去攙扶住她,好讓於春嬌有個倚靠的地方。
紙錢燒起來的濃濃煙霧燻過來,王小樂立刻捂住口鼻閉眼躲閃,而於春嬌的視線依舊集中在姐姐的墳墓上。
姐,以後今天只能帶樂樂來看你了。
還有我的丈夫。
丟下了小歡是我的不對,但是我沒有辦法,小歡我真的儘量去教了,沒教好。
我怕他跟我一起去人家家裡住,他會偷拿人家東西。
對不起了,姐!
如果小歡能和樂樂一樣乖的話,那該有多好,阿銘那麼好,對他也一定會很好很好的。
可惜,沒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