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歡在vip座也注意到了這一群警察,不過他並沒有太過在意,因為他是網咖裡面為數不多持自己身份證上網的,根本不擔心警察會找他的麻煩。
只是可惜等一下網咖要關門了,自己還得費勁換個地方。
如此想著王小歡又開始操作了起來,既然要走就趕緊趁著最後的這一點時間再多發幾條出去。
他沒再去注意已經離他越來越近的警察。
但沒過多久,就不由得他再不去注意了。
因為領頭的那位警察拍了拍王小歡的肩膀,不僅如此,還直接喊出了他的網名:“你就是,你會膩o荷碧對吧?”
被警察找上,王小歡還是慌了,眼裡帶著緊張感覺從兜裡掏出自己的身份證說道:“警察叔叔,我不是未滿十八,我有身份證的。”
“王小歡!”
警察同志接過他的身份證看了一眼,似笑非笑的說:“哦~,還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啊!”
聽見警察同志的話,王小歡有些茫然,但還是點了點頭。
這時候警察直接亮出了銀手銬:“好了王小歡,我現在通知你,你因涉嫌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情節,對他人造成情節較重的侮辱行為,導致他人的人格與生活都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已經形成誹謗罪,經批准,現在對你實行刑事拘留,你聽明白了沒有。”
在聽到要被拘留之時,王小歡瞬間失去了血色。
怎麼會這樣呢?
自己只不過是在網路上發些資訊罷了,怎麼就能算是誹謗罪了呢?
王小歡不理解,曾經他也在網上和人對罵了好久,也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是屁事都沒有啊。
他想不明白這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
“不....不可能的啊,警察叔叔,我就是在網上和人對罵,這....這怎麼就是誹謗罪了啊?”王小歡還在試圖歪曲事實來為自己辯解。
“你別再爭論了,有什麼話跟我們一起回派出所調查不就什麼都清楚了,到時候要是抓錯了人我們該給你道歉會給你道歉,該給你誤工費也會給你的。”
民警懶得聽王小歡說一些沒用的廢話,直接將王小歡給拷上。
手銬這種東西,只要拷上了,基本就沒有拷錯的,到了審訊室裡面個個都是‘我有罪’,‘我認錯’,‘我不應該’,‘悔不當初’。
頓時,王小歡傻眼了,他從來沒想到過,這種小事居然也會是犯罪。
沒想到不是來查自己的,黑網咖老闆一邊慶幸自己沒事,一邊咒罵著王小歡,怪他把警察給引來了,完全沒有他也做錯了的想法。
只想著等警察走了就歇業一段時間,然後過幾天再重新開門,到時候酒照喝日子照過。
然而民警同志十分熱心腸,很貼心的給聯絡了所在片區的派出所,然後當地派出所也趕來給他也送上了一對亮閃閃的銀手鐲。
“經查,你已經觸犯了非法經營罪,請你跟我們回去一趟,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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