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家裡的備用鑰匙給了於春嬌,目送她出了院子,張致銘又練起了吉他。
他從小就對音樂這一塊很有興趣,在大學的時候參加了社團,連續拿了三年的校園歌手賽第一名,如果不是第四年被安排出去實習了,他能拿下江陵大學四年的大滿貫。
他最初的目標就是想要做一個歌手,可是父親的突然離世使得他不得不放棄夢想,在破產以後張致銘也想過重新拾起夢想,並付出了行動,參加了一檔歌唱選秀。
但是張致銘去參加了之後才知道,那一檔節目不是你唱歌好的人說了算了,而是一切看向財力,沒錢走內部規則的人報名之後去參加甚至都不能上臺就讓你回家,張致銘就是當時回家大軍的一員。
就算你交了足夠的錢,實力也足夠,前三名也早就內定了,除非遇到屬於你的貴人,不然絕對不可能是你一介白身榮獲冠軍。
不過那都是以後的事情,現在的樂壇並不糟糕,是最好的年代,不用參加什麼狗屁選秀也有機會獲得成功。
一直彈唱到嗓子發乾,張致銘也不覺得累,興趣如此,沒人會覺得自己的愛好很累,累是直到愛好轉變為職業的那一天才會有的。
晚上九點,洗了個澡,給老爸打了一個電話閒聊了好一會,老爸的語氣總是很嚴肅,聽起來好像不是很想和張致銘聊天,可過了半個小時他也沒將電話結束通話,或許父親都是這樣的吧,只有不經意間才會展現出對孩子的疼愛。
囑咐老爸注意休息之後張致銘主動結束通話電話進入了夢鄉,從前他總是一睜眼就能忙到晚上閉眼,睡眠也不好,現在他要將之前幾年的睡眠都補回來。
這一覺睡得很沉很沉,其實張致銘直到現在也還沒能完全接受自己重生的事實,這一切實在是太過夢幻了,他很害怕這一切都只是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境,一覺醒來就消失不見。
所幸,早上六點被高三剛畢業的身體殘留的生物鐘給叫醒之後,張致銘看見的還是這個房間。
客廳的方向傳來了一陣‘乒乒乓乓’的聲音,張致銘好奇的走臥室去檢視,原來是於春嬌已經到廚房開始準備早餐了。
如她所說,她並沒有遲到,反而還早到了一會兒。
“於姐,這麼早啊!”
張致銘走到餐桌坐下,等待早餐。
“家裡沒什麼事,就先過來了。”
於春嬌應了一句,沒過多久之後就端著一碗雜醬麵和一杯牛奶走了過來,一身與寬大的校服將妙曼的身材給遮掩住,卻增添了一份青春靚麗,長長的頭髮簡單的紮了一個馬尾,秀眉輕掃,粉臉淡施薄粉,水汪汪的杏眼流轉間,不時放出勾人電流。
這時的她看起來就宛若與張致銘是同齡人一般,若是先前不認識張致銘多半會認為這是一個高中妹妹。
不過張致銘注意的是她穿的校服是自己學校的,心中想難道於姐先前是同校的某位學姐,心中雖然有些好奇,不過於姐與自己還不熟,還是不要多問別人的私事。
於春嬌將面放在桌上,拉開一條椅子自己也坐了下去:“家裡的食材都不多了,需不需要我今天下午回家之後去菜市場買些?”
張致銘將面接過,一邊吃著一邊說:“好,一會我給你錢,於姐你怎麼沒給自己做一份?”
“我在家已經吃過了。”
於春嬌隨口回答,昨天的合同上沒寫包不包她吃飯,在家吃不用顧慮需不需要交伙食費。
張致銘看出了她的顧慮,以玩笑的方式說道:“於姐以後連你自己的一份也做吧,省時省力,再說了你不給自己做吃的,到時候勞動局說我虐待員工把我抓起來了怎麼辦?”
於春嬌被逗樂:“不會的,我又不去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