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王猛南現在非常想和程咬金打一架,讓程咬金見識見識他的本事。
但是目前來看,程咬金還是打不過。
自己親親的小娘子卻是在這個時候不站在他這邊,來保護他。
這樣的娘子,要血有什麼用。
都已經是潑出去的水了,還不幫他王猛南幹架,你老是護著孃家人,會讓人王猛南很傷心啊。
程咬金催促道:“快點做啊,難道你不會?不會是你之前寫的都是假的吧?”
王猛南道:“一去二三里,煙村四五家,亭臺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程咬金砸吧了兩下嘴,怎麼琢磨怎麼都沒有聽出燕子兩個字,難道是他學問太低了?
不行,不能讓別人看出他學問底,更不能讓在幾個猴崽子面前丟人。
程處雪一愣。
這哪裡寫有燕子,他雖然學問不如王猛南,但是在程家也是有名的大才女啊,就連他都看不懂,其他人能夠看的懂嗎?
看得懂,才叫怪事。
詩句博大精深,有些是首尾呼應,每一句最後一個詞語是下一個的開口,一首詩總是有四行,那麼就是有三個相同的詞語。
還有一種就是非常奧秘了,就比如描寫燕子的詞語,從頭到尾都不會出現燕子,這才是最高境界。
可王猛南這一首詩句…
從前面到後面,沒有一句是描寫燕子的?
難道是他學問太淺,所以他看不出來這首詩詞的原本意思。
程懷默激動的眼淚都哭了。
姐夫這是在寫他的生活,每天被關押在程家的悲哀生活啊。
如果有機會的話,程懷默真想建立幾個高臺,然後在弄點鮮花放在頭上,表達他溫文爾雅,文質彬彬,有才氣。
可不僅僅是在大宋時候,西門慶才會弄出頭戴鮮花的裝扮,其實在兩晉時候就已經流行。
男人不再是帶著武器,而是塗抹胭脂,然後就是頭戴鮮花,手中拿著摺扇,娘裡娘氣。
要不然後世某某某為什麼都喜歡扮演娘裡娘氣角色,還不是女孩子喜歡,尤其是深閨之中姑娘最喜歡就是這種男人。
柔情似水,又頗有一種文人之風,這才是最佳的白馬王子啊。
所以程懷默這個傻大哥因為自身面板原因,他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夠抹點腮紅,能夠香那些現男寵那樣,可以博得大人物喜歡。
哪怕武功不行,不懂兵法,說不定也能夠成為人上人,能夠公侯萬代。
這一直都是程懷默的心中夙願。
程處雪害怕王猛南嫌棄他,所以預設了皇帝新裝。
程咬金本來就不通文墨,再加上幾個後輩在他面前,他必須要整的比這些後輩懂得還要多,絕對不能在這些後輩面前丟人。
兩個皇帝陛下新裝的大臣,還有一個腦補青年,堪稱最佳完美組合。
王猛南只不過是想到了一首詩詞,隨口就唸了出來。
說真的,王猛南前世自從畢業了之後,便直接把以前學習得都還給了老師,能夠記住的詩詞本來就不多。
現在這些人逼迫王猛南寫詩句,就是現場發揮,也默寫不出來啊。
如果王猛南前世是一個文科生該多好,至少能夠懂得大唐歷史走向。
哪怕是理科生也好啊,至少能夠懂得一點,那就是物理化,弄弄發明什麼的,再也不是紙上談兵。
可是呢,王猛南只能是呵呵了。
因為他文科和理科都行,就是沒錢讀書啊。
要不然絕對能夠混下一個鐵飯碗。
連作業都不讓你做,天天一放學就當畜生使喚的家長,總是一句要不是九年義務教育是免費,早就讓你滾去掙錢了。
上學有什麼用,能養活父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