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歌手》最開始也是由棒子國引進的,這一點很無奈,因為國內的綜藝市場足夠大,大到那些編劇都不用動腦子,只要隨便抄抄人家的節目,就能一本萬利。
所以國內的綜藝市場幾乎很少有原創,都是你抄我,我抄你,大家抄抄抄,隨便就賺賺賺啦。
這個姑且不提,不過《蒙面歌手》的引進,堪稱失敗。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原版的《蒙面歌手》,和引進後的《蒙面歌手》,無論從賽制、選手身份、猜評團、面具等各個方面,都大有不同。
原版的《蒙面歌手》,請的明星大多為偶像團體成員,或是已經退出觀眾視線的老歌手、演員、新聞主播、諧星,甚至幕後製作人等等。
這些歌手不一定專業,而且唱歌的水平也有高有低,很難猜測真實身份,再加上他們當中或許有人從來沒有在外人面前展露過歌喉,所以光是想從聲音上猜出他們的身份,幾乎是不可能。
這些人登上這個舞臺,或許不是為了展示自己的唱歌天賦,純粹是為了來活躍氣氛而已。
而引進版的《蒙面歌手》,則在參賽人員上儘量選擇專業歌手。
這些人大多是出過專輯、在樂壇上有一定地位的熟面孔,所以只要稍微用點兒心,猜出他們的身份一點兒都不困難。
從這一點來講,引進後的《蒙面歌手》就已經完全違背了原版的初衷。
再說說兩個版本不同的賽制。
原版的《蒙面歌手》,每期節目會有8名歌手,分為4組,兩兩對唱。
勝利者則進入下一輪,而失敗者則會繼續演唱第二首歌,並且在唱歌的途中揭開面具。
最終本期節目的獲勝者,將和上一期節目的獲勝者進行最終pk,勝利的人才能繼續留在舞臺上,並且爭奪“最終歌王”的稱號。
這種賽制,雖然比較殘酷,不過也很好的貼合了“蒙面歌王”這個主題,讓觀眾不看長相,只從聲音來選擇出最出色的歌手。
而在引進版的《蒙面歌手》中,這種賽制卻被進行了數次改動。
一開始是大部分遵循原版的賽制,每一期節目都會選出一名“歌王”,但這名歌王並不會跟上一期節目的歌王進行對決,而是直接揭面,進入“最終歌王爭奪戰”的總決賽。
也就是說,節目如果有十二期,就會有十二名歌王,進入最終的歌王爭奪戰。
這種賽制一出現後就飽受非議,因為歌手一揭面之後,他們的最終排名就不再純粹由演唱水平的高低來決定,而是淪為粉絲們之間的“爭番戰”!
為了能讓自己喜愛的歌手奪得最終歌王,這些粉絲不惜花大價錢去買歌王爭奪戰的門派,然後擁有投票資格,在最後的決賽中,為自己喜愛的歌手投下盲目的一票。
這固然能讓節目製作方大賺特賺,但是在口碑上,無疑是授人以柄,並且飽受媒體和觀眾的批評。
就連那些參賽的明星,後來也對節目組不滿,並且很多人都拒絕了節目組第二季的邀請,寧願揹負“輸不起”的罵名,也不肯配合節目組做這樣殺雞取卵的事情。
所以節目組實在沒辦法,後來只好又接連進行改版,最終乾脆取消了比賽式的賽制,直接改成大家隨便唱,被認出來就揭面,一揭面就直接淘汰,誰能扛過三期節目沒有被觀眾或猜評團認出來,誰就能留在最終的決賽舞臺上。
而說起猜評團,兩個版本之間也大有不同。
原版的《蒙面歌手》猜評團,總共才99人,有87名大眾評審和12名專業聽審團組成,這12名專業聽審團的成員,來自於演員、歌手、知名c、笑星以及音樂製作人,構成較為豐富,定位也各有不同。
而且聽審團佔據投票總數的12,對最終結果也會產生一定影響,因此他們的話,在舞臺上顯得更有影響力。
至於引進後的《蒙面歌手》,評審團則多達300人,全是場外用電腦隨機選出來的觀眾,至於聽審團,則是由幾位常駐歌手或笑星組成,但他們沒有投票的權力,只能用言語引導觀眾猜測臺上歌手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