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番協商,好夢公司成功拿到三個億的資金,這筆錢主要用於銀行還貸和收購石總手裡影視基地的股份。
嚴格來說,這種做法有挪用資金的嫌疑。
按照好夢和各家公司簽署的合同,融資是為了籌拍《小雪的大冒險》的續集,從而獲得電影收益的紅利。
但資金到了好夢公司手裡,怎麼使用可以靈活操作。
這是大多數公司都會出現的狀況,拆東牆補西牆,比如石總就挪用了二十五億的上市資金做房地產開發。
不同的是石總的製藥企業是上市公司,資金流向受到證監會的監管。
好夢公司屬於私人企業,財務狀況不需要公開透明,操作的空間更大,除非是工商和財稅部門上門調查。
真到那一步,要麼是好夢公司得罪了人,要麼是財務上出了大婁子。
國內的企業或多或少的都有財務上的違規操作,挪用資金是普遍現象,就看上面願不願意嚴查了。
好夢公司的這筆錢週轉的時間不長,大半年就能給補回來,風險不大。
如果公司的專案投資失敗,補不回來,就會產生惡性迴圈,當資金缺口沒辦法遮掩的時候,企業要麼重組,要麼破產。
石總就面臨著這種情況,即便有了林子軒的這一億五千萬,也只是杯水車薪。
不過,這不是林子軒操心的問題,他也操心不來。
在華影集團和電視藝術中心的代表見證下,他和石總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好夢公司拿到了懷柔影視基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
這筆交易得到了華影集團和藝術中心的認同。
華影集團為了籌集資金,內部正在醞釀一份上市計劃,不過由於政策限制,娛樂產業在內地暫時無法上市。
於是,他們啟動了赴港上市的方案。
既然是籌備上市,就要對旗下的資產進行梳理,交出一份讓股民滿意的答卷,影視基地是其中之一。
好夢公司的入股對整個上市計劃影響不大,但能起到一定的宣傳作用。
從《臥虎藏龍》到《小雪的大冒險》,這家公司在亞洲具有不小的知名度,甚至在歐美也逐漸為人所知。
只不過,林子軒不看好這個由韓三評極力推動的計劃。
自從進入華影集團,韓三評做了大量務實的工作,讓華影集團迅速發展。
他是個實幹派,同時看重政績,有點好大喜功,他認為華影集團需要市場化,市場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上市。
不僅能籌集資金,還能展現國企改革的成果和決心。
作為華影集團的二把手,韓三評還不到五十歲,有很大的上升空間,他不甘心安於現狀,想把華影集團在他手中發展壯大。
在上市這個問題上,華影集團可以說是有利有弊。
作為一家國資企業,華影成立之初就有了上市的打算,背靠政府,使得華影從一開始就聚集了最優質的資源。
特別是在發行環節上,有了廣電總局的保駕護航,幾乎處於壟斷地位。
不過也正是因為國企的背景,華影無法擺脫體制的束縛,機構臃腫、決策遲緩成為它發展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