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持帶著助手來到京城。
他打算拍一部功夫片,把功夫和足球結合在一起,叫做《少林足球》。
他找林子軒不是為了拉投資,也不是談演員,而是想讓好夢公司負責影片在內地的發行上映工作。
準確的說是想讓林子軒幫他打通進入內地電影市場的渠道。
自從九七年香江迴歸後,由於實行一國兩制的政策,加上香江電影的獨特性,香江製作的影片在審查上仍然擁有自主權。
在拍攝題材和內容上非常自由。
不過總局規定,如果是香江和內地電影公司合拍,或者要在內地上映的影片,必須透過總局的審查才能公開上映。
說白了,就是讓林子軒搞定總局。
《少林足球》的投資規模在一千萬美金左右,由香江的一家電影公司出資。
在香江電影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也只有像周星持這類具有票房號召力的大明星才能拿到這麼多的投資。
林子軒對這次的合作興趣不大。
不參與投資獲得的收益有限,相當於是一份跑腿的活,沒什麼意思。
再說,總局是那麼好搞定的麼?
林子軒讓公司的總經理於東和周星持等人談談,能談攏最好,談不攏就算了。
到了年底,好夢公司拿到電影發行權的批文,就有了發行電影的資格。
針對《少林足球》這部影片,他提出了兩點意見。
想讓影片在內地上映,最好把片名給改掉。
“少林”在內地是一個品牌,嵩山少林寺是國家星級的旅遊景區,他們註冊了商標,在版權上存在爭議。
要叫《少林足球》也行,先和少林寺達成協議,授權周星持使用這個稱謂。
只是恐怕少林寺不會同意。
電影裡把少林武功和足球放在一起搞笑有可能引起佛教人士的反感。
如果是一部弘揚少林武術文化的電影,那就沒問題了,喜劇片很難被接受。
還有電影中關於踢假球和使用違禁藥物的劇情,有對映的嫌疑。
《少林足球》的故事背景是在內地,還是全國性的足球比賽。
內地足球界有沒有踢假球的現象,當然有,但這種事情不好拿來說。
這麼明目張膽的踢假球,完全不把足協放在眼裡,這是在對映足協或者體育總局的官員有問題。
至少是監管不嚴,甚至是同流合汙。
體育總局想必會反對《少林足球》在內地上映。
光是這兩點就足以給這部片子判死刑了,不改的話很難透過審查。
林子軒給出了修改建議。
片名可以改成《功夫足球》,然後在電影中安排一名形象正面的足協官員,由足協出面懲治大反派,還主角一個公道。
這是內地電影的標準做法。
只要周星持同意這兩點,其他的都好談。
香江電影人對內地的電影審查流程一知半解,在審查《少林足球》的時候,除了文藝界的代表,還會邀請佛教、武術界和體育界的代表參與。
如果佛教的代表認為有問題,那電影就要做出相應的修改。
“你們出個價吧?”負責洽談的香江人如此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