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國電視臺不認可這個觀點,他們認為自己也承擔著風險,電影拍砸了,會對《渴望》這部電視劇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降低這部劇的無形資產。
說起來,這是雙方站在各自的立場上考慮問題。
華國電視臺認為《渴望》就值這個價。
林子軒算過一筆賬,用八百萬買版權,加上投資和後期宣傳,這部《渴望》的續集至少要兩千五百萬才能完成。
張凱莉和李雪建都是著名演員了,片酬絕對不低。
也就是說,票房要達到七千五百萬才能收回成本。
這麼算下來,真沒什麼賺頭。
當然,好夢公司會因此提高知名度,影片會拿獎等等,那是額外的收穫。
這件事其實是一個提醒,那就是無形資產的價值。
國內的企業往往不重視這一點,沒想過經營自己的品牌,多是在替國外的公司做代工。
一個品牌,一個商標,只要經營的好,就會具有極大的價值。
林子軒想過繞開華國電視臺,比如給電影起名叫《劉慧芳》,在宣傳的時候所有人都不提電視劇,只說電影。
但那麼做顯得特別彆扭,就像是在掩耳盜鈴一樣。
老百姓知道,記者知道,就劇組的人裝作不知道,記者問問題,大家就打岔,顧左右而言他,那樣宣傳不出什麼效果來。
《渴望》講究的是懷舊,是情懷,如此才能打動觀眾。
聽著張凱莉和李雪建說起當年拍攝《渴望》的故事,觀眾自然而然的就陷入回憶之中,願意掏錢到影院看電影。
這才叫做宣傳。
林子軒和韓三評商量之後,決定接受華國電視臺的報價,不過他提出了兩個方案。
一個是好夢公司直接用八百萬換取授權,一個是電視臺用這個授權作價八百萬,算作是電影投資,等到電影上映後,電視臺獲得票房分賬。
第二個方案相當於電視臺承擔了一部分風險。
不過林子軒給出了具有說服力的理由,《生死抉擇》的票房破億,這是好夢公司和京城電影製片廠合作的結果。
如今韓三評成為華影集團的副董事長,擁有更大的權利。
兩者的再次合作,這部《渴望》續集的電影票房將會再創輝煌。
加上華國電視臺的宣傳渠道,想想看,大家一起合作,肯定比《生死抉擇》更火爆。
林子軒既不想拿錢出來,又想讓華國電視臺做免費宣傳,這是最好的辦法。
如果票房真的好於預期,華國電視臺同樣能賺到錢。
有錢大家賺,合作共贏,要是電影票房一敗塗地,也能拉上華國電視臺一起賠錢。
華國電視臺綜合了好夢公司的業績,以及華影集團龐大的實力,覺得投資進去比直接拿八百萬能獲得更大的收益。
由此,三家企業就拍攝《渴望》續集達成了合作協議。
這是民營影視公司的生存之道,和這些國有大企業互相博弈,從而獲得發展的機遇。
喜歡文藝生活請大家收藏:()文藝生活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