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姜哥,你慢慢想吧,我還有事呢。”林子軒說著就要離開。
他今天就是過來看看,認認路,他和姜聞不同,事情多著呢。
“你那篇武俠小說寫好了麼?把稿子給我一份,我找找靈感,興許就能想到要拍什麼了。”姜聞要求道。
姜聞雖然對武俠片沒什麼興趣,不過卻相信林子軒的寫作能力,說不定就有感覺了。
“已經寄給雜誌社了,等刊載出來我拿份雜誌給你得了。”林子軒回應道。
他不需要把《臥虎藏龍》全部寫完再寄給雜誌社,只要寫上幾萬字,加一個大綱就行了。
雜誌連載雖然比報紙嚴格些,卻不會對作者有太多硬性要求,只要文章的質量不下降,字數方面倒是好商量。
在這個年代,作者的地位不低,尤其是像林子軒這種有了一些名氣的作家。
十月底,《古今傳奇》雜誌社收到了一份稿子,編輯開啟一看是一篇武俠小說,只有兩個回目,還附有一份說明。
說明中介紹了這部武俠小說是個長篇,如果受到讀者歡迎,還會寫前傳和後傳。
編輯覺得這人有些好高騖遠,你的小說還不一定會被雜誌刊載呢,就想著前傳和後傳,感覺上有點可笑,不過當他看了下面作者的自我介紹後便不覺得可笑了。
林子軒寫了自己以前寫的小說,雖然不多,卻都有些名氣。
《頑主》和《活著》還被改編成電影,特別是《活著》,張億謀的名頭還是很好用的。
這位編輯第一個念頭是有人冒充林子軒的名頭投稿,這種情況不是沒有。
再說了,寫通俗小說的作家大都向往著朝正統文學的圈子靠攏,而寫正統文學的作家基本上不會去涉及通俗文學。
隨後編輯就放棄了這種想法,因為這件事很容易查證,作者還留下了他的電話和呼機。
林子軒沒興趣搞那種被雜誌社退稿,再上門打臉的橋段。
原本很容易解決的事情,何必搞的那麼麻煩,他用真名不是為了顯擺什麼,而是為了讓雜誌社刊載《臥虎藏龍》。
名氣這種東西有時候很有用處,至少《古今傳奇》雜誌社不會退稿了。
慕姍姍覺得這次林子軒用一個筆名更好一些,否則又要被那些正統文學的作家罵了。
他們會認為林子軒不務正業,寫起了上不了檯面的武俠小說。
“我原本就不怎麼在乎他們的想法,當初寫《頑主》的時候,他們把《頑主》和武俠小說一起說成是四大俗,可見我就是個寫通俗小說的。”林子軒無所謂的說道。
這是實話,人活在這世上沒必要太在乎那些不相干的人和事兒,只要自己心裡舒暢就好。(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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