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聽到了,你讓她怎麼出門去見人。
而且她當初嫁過來時,帶的那些個嫁妝,比同村的那些媳婦們要多上幾十倍。
當年的女子嫁人,差不多都是一身新衣服就過來了。
有的甚至連件新衣服都沒有,光穿著舊衣服裡面比較好點的衣服就嫁人。
好點的就是新衣服、新被子
她結婚比較早點,在六十年代初期她就嫁過來丈夫家了。當時還沒那十年浩劫,沒人會抓著你結婚怎樣。
當初的她不說是全套新衣服、被子、她孃家甚至送了新衣櫃、新床,那個衣櫃還是個雙開門的。
她爹孃還給了她五百塊的壓箱錢,但她爹讓她別說出去。
她爹說給金銀首飾那太顯眼,一個農村的,能戴著那東西去田裡幹活?
給什麼不如給錢實在,這事她只跟她丈夫說了,別人都沒說。
那個時候不說婆家這個村子,就算是王家村嫁女兒都沒有人這麼大方的。
她們這邊種的樹少,也沒什麼好木頭,只能是去離這五、六十里的山裡買木頭。
哪個人不曉得,想弄個好點的傢俱要花多少錢,當初的婆家在外人面前也很是有面子。
這麼多年,她也沒仗著自己孃家好,就在婆家不做事、給人臉色吧。
她也是跟著所有的農村兒媳一樣,努力幹活,跟丈夫掙的錢都全部上交。
家裡沒吃的時候,還拿出自己的嫁妝錢,讓丈夫偷偷去黑市買了糧食拿回婆家,讓全家人能填飽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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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這事竟然是公婆覺得她有錢不用給她家分田地的原因了。
以前看著公婆對自己雖然沒個笑臉,但也沒有給她氣受什麼的。沒想到盡把壞心思留到了現在。
底下的二個妹妹、一個弟弟都結婚了,不需要她家做牛做馬的掙錢了。
就一句家裡沒錢,幾個弟弟、妹妹結婚都花光了。然後二畝的旱地把她們一家給打發了。
哪有這麼好的事,她們跟公婆爭辯沒有結果。只能是找到了村子來幫忙遊說。
可是這事吧,屬於家事的一種。所謂的清官難判家務事就是這樣。
以現在七、八十年代的農村來說。家裡的一切都是父母的。
分家時父母給你什麼,那就是什麼。如果沒有父母哪有你?不給你東西?你自己難不成還要父母去養你?
當然分家太過偏心的父母不是少數,有的在別人的指指點點中,要點面子的還是再給分的太少的兒子補一些。
但有些不要個面子的不在乎。
你說你的,我又不少塊肉。名聲算什麼,兒子、女兒都結婚了。
也不怕名聲不好聽。過個幾年誰還記得這事?
現在大姑婆家大哥的兒女適齡的都結婚了,年齡小的還得過幾年。就她二個兒子也快到了結婚年齡。
大兒子也都已經18歲了。小兒子現在16歲。分家又沒給一分錢。
這快二十年的時間了,當然爹孃給的500塊花的也沒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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