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這孩子這是做什麼?快點起來!”
林知禮一臉心疼的拉起林瀟,這個兒子,是他的驕傲,憑著自己的能力走出了這個小縣城,還在大城市裡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光憑這些,就已經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了。
“不過,爸,你相信我,從今往後,不會再有人敢欺負我們了,我保證。”林瀟眼中閃過一絲堅毅。
自己非比以往,他不會再讓任何人,傷害他的親人。
林知禮的眼中閃爍著淚花,“爸信你,你一直都是爸爸的驕傲,以前是,以後也是。”
“行了,不說這些了,快點吃飯吧,你也好久沒有吃過爸爸炒的土雞了吧?這個土雞是我叫人從鄉下帶來的,很好吃,快點嚐嚐。”
林知禮抹去了眼角的淚花,給林瀟盛了一碗米飯,又給他遞了一雙筷子。
李如英也是笑了起來,想要給林瀟夾一坨紅燒肉,林瀟笑了笑,將自己的碗放在了李如英的筷子低下。
“小瀟啊,你也吃吃我做的紅燒肉,可好吃了,你爸很喜歡吃。”李如英朗聲說道。
“是啊,這一盤紅燒肉是燒的比我還要好吃。”
“是嗎?”
餐桌上,一家人其樂融融,林瀟偶爾也會看著空出盛滿米飯的碗發一小會呆。
吃完飯,林瀟幫著劉爸洗完碗之後,就和他坐在沙發上聊起了天,許久不見,父子倆就像是有說不完的話一樣。
很快,夜晚降臨了,吃完晚飯,林瀟就打著去看老同學的幌子出了門。他先是路過夜市,買了十一根燒烤,邊吃邊往前走。
他還記得,這個夜市的盡頭,就是地痞流氓的根據地,他在家怕引起林父的懷疑,所以就沒有詢問是誰動的手,但這不代表,他就會放過他們。
林瀟邊走,就邊吃手中的燒烤,等他吃完最後一口羊肉,也就走到了夜市的盡頭。
這裡和前面的熱鬧通明不一樣,四處是可以見到的蟑螂和老鼠,空氣中更加是酒味和尿騷味的結合,難聞至極。
這裡不算太亮,只有一個微弱的路燈照明。
林瀟這個外來人一進來,就吸引了那群混混的注意力,他們三五成群的靠近,數下來,足足有二十人。
“喲,這不是林瀟嗎?聽說你在城裡混得不錯,這會子,怎麼有空來我們這種地方了?”一個混混頭子模樣的人走了上來,四周的混混主動給他讓出了一條道。
說話的這人,也是林瀟的小學同學熊虎。
從小學開始就不學好,聽說初中都沒上就出來混黑,看這架勢,想必也是統領了這一帶的混混的。
“是誰打了我爸?”林瀟面色平靜,看著二十人的混混,臉上絲毫沒有懼怕的意思。
“喲,虎哥,你這個小學同學,還挺吊的啊!”其他混混起鬨道。
熊虎冷哼一聲,“我打的,怎麼樣?你吊個屁啊?我告訴你,要是張峰再給我三萬塊錢,我還打。”
“不過麼,你也可以給我三萬塊錢去打張峰也可以啊。”
“噗!虎哥真是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