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媽媽曾經說過,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這裡雖然離倉瀾山比較近,但是搶佔倉瀾山的那幫修仙者應該想不到,從那裡逃出來的小妖,會躲到他們眼皮子底下的凡人城鎮裡來吧。
小寶花初來乍到,身上沒有銀子,住不了客棧。便只能趁人不注意,鑽到了客棧後院的一輛馬車裡湊合了一宿。
但是第二天就被人發現了,並且連打帶罵的給攆了出來。
灰頭土臉,一身狼狽的寶花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頭一次知道窮這個字有多重,壓的她直不起腰來。
想要在凡人界混下去,有錢是必不可少的。
可是身無長技的寶花如何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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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經過了寶花的多方瞭解及打探,她終於發現了一條出路。
出路就是,殺人……
是的,殺人,自己成立一個殺手組織,拿人錢財取人性命,這是最輕鬆簡單而且來錢最快的方法了。
當然了,寶花雖是妖類,但修的卻是浩然正道,將來是要飛昇仙界位列仙班的,亂殺人當然不行。
所以,她沒有亂殺人,她拿人錢財卻只殺該殺之人。
流氓惡棍,貪官奸人,只要有人拿錢買他們的命,寶花統統接了,並且無一次失手。笑話,她十幾年的修行,會點妖法很正常,妖法,融入凡界這些武功招式,招招致命,無人能擋,能失手那才叫怪了。
這叫什麼?替天行道!順便賺點生活費嘿嘿。
就這樣,寶花走上了這條不歸路……
不過好歹也算有錢人了,寶花的生活也就因此穩定了下來。
由於寶花生的乖巧可人,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她在城中買下了一處宅院,也並沒有引起什麼人的注意,更沒有人將她跟大名鼎鼎的女羅剎聯絡在一起。
就這樣,身在滾滾紅塵之中,寶花混的越來越好,長了不少見識。
她一邊賺錢享受生活,一邊想方設法的尋找鷹媽媽一家的下落。
日子一天天過著,不比在倉瀾山的時候差。
可是好日子總有到頭的時候,就比如現在。
寶花吃完了午飯,悠閒的在大街上逛噠,可是逛著逛著,也不知怎的,就逛進了城中的一家拍賣行。
可憐的寶花出門一定沒看黃曆,如果她看了,就一定不會腿賤逛進這家拍賣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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