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說出了電話,米切爾直接撥了過去,走到一邊去打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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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十多分鐘,米切爾走了回來。
“沒問題了,卡拉小姐已經同意了,接下來你可以和慈世平做一些準備了,比賽前的表演快要開始了。”
米切爾臉上帶著笑意。
泰格聽到這話,和隊友道了個別之後,跟著慈世平離開了。
……
豐田體育中心辦公室。
米切爾和莫雷回到辦公室之後,臉色就很難看。
“五萬美元,一首歌竟然要五萬美元,她是瘋了嗎?敢這麼要價。”
米切爾臉上帶著怒火,低聲的罵著。
旁邊莫雷笑了笑:
“米切爾,等下記得錄好影片,放到比賽的錄影上,並且把影片放到油管上,作為球隊的宣傳資料之一。”
“好的,五萬美元,這價格要是再高點,就夠請一個剛出名的歌星了。”
米切爾還是有些鬱悶。
美國一線知名歌手,一首歌的演唱費大概在百萬美元左右。這是普通的行情,至於二線,三線,價格就更低了。五萬美元一首歌,相當於剛出道不久之後,名聲正在急劇上升期的歌手價格了。
這種歌手,人氣正在增加,費用也不貴,更需要出場機會得到更多人的認可,因此才會接這種商演。
但是泰格,算歌星嗎?
……
休息室內。
泰格和阿泰斯特開始練歌。
兩人要配合唱一首歌,自然要分出順序的,要麼是一人唱半首歌,要麼是一人一句。
兩人配合著試了試,就決定分散開。
這首歌前後要唱兩遍。
第一遍和第二遍的歌詞是一樣的,慈世平先唱第一遍,泰格在場第二遍。
畢竟,這是火箭隊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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