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吏回到住處時,霍綾已經準備好了飯菜。
不得不說,這丫頭最近廚藝見長,秦吏還是很滿意的。
就在兩人剛準備吃飯時,谷言霓穿著睡衣踩著拖鞋跑了進來,哪裡還有一點平日裡精明幹練的樣子,簡直毫無形象可言。
看到谷言霓連個招呼都不打,自顧在餐桌前坐下,更是順手將秦吏面前的碗筷拿到自己面前,霍綾不由翻了個白眼,這女人又來蹭飯了。
不過,她也沒有說什麼,而是自顧起身走進廚房,重新拿了一副碗筷給秦吏。
秦吏似乎已經習慣了這一切,臉上沒有絲毫不適。
上班,下班,蹭飯。
這是谷言霓這個科研天才如今每天的日常。
“你今天是不是沒放鹽?怎麼一點味道都沒有!”
谷言霓剛吃了兩口,就一臉嫌棄的看向霍綾。
霍綾再次翻起了白眼,這女人簡直是夠了。
每天來蹭飯也就算了,現在居然還嫌味道。
什麼人啊?
再說,你們家涼拌西紅柿放鹽啊?
“嫌難吃,你別吃啊!”
霍綾可不慣著谷言霓。
這女人簡直是太討厭了。
她好不容易才有機會和秦吏單獨相一會兒,可這個女人每天一下班就往這裡跑,簡直是煩死了。
“呃,當我沒說!”
谷言霓愣了一下,竟毫不在意,而是繼續低頭吃飯。
霍綾撇了撇嘴。
什麼科研天才。
一點出息都沒有。
雖然她看上去一副很不爽的樣子,其實心裡並沒有真的在意谷言霓剛才的話。
因為,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她發現谷言霓出了情商低,並沒有什麼壞心眼,反而比絕大多數人都要單純的多。
所以,在她心裡,早已把谷言霓當成了朋友。
“好了,我吃飽了!”
一番狼吞虎嚥過後,谷言霓放下碗筷,毫無形象的打了個飽嗝。
再次換來了霍綾嫌棄的目光。
秦吏自始至終都面無表情。
“我爸媽要見你,說是感謝你上次救了我!”
吃完飯,谷言霓看向秦吏,理直氣壯地說道。
“不必了,舉手之勞而已!”
聞言,谷言霓瞬間不悅,“你這麼說我就不開心了,什麼叫舉手之勞而已,說的我的命好像很不值錢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