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很小的時候,我想成為一個上天入地的英雄。肩戴披風、威風凜凜地站在高樓上俯視都市。我幻想成為城市背面的守護者,我幻想著能夠拯救世界。
後來,我上了學校。知道世上沒有超人、也沒有英雄。於是我的夢想就是成為總裁,以後賺很多很多錢,每天都帶著親人朋友環遊世界。
再後來,我希望娶一個女人,安安穩穩度過餘生。
而現在,我什麼夢也沒有了。
身後是一場大火,手裡拿一把斧頭。
鮮血從斧頭的尖端處滴下,悄無聲息地融入土地。街道還是整潔的,一點也看不出曾上演了一場屠殺。
血液與屍骨都融入土地裡,它們回到了它們本該呆在的地方。如此說來,他也沒有殺人,只是將它們送回家而已。
就連這場大火,也是贈予理想的葬禮。幻想的死亡,由幻想的火焰燒盡是再合適不過的結局。
可它們還能夠回家,自己呢?
他的家在哪裡?他的墳墓又在哪裡?
李銘鬆開手,斧頭也融入土地,宛如冬日的第一場細雪花。
他看到了一棟屋子。那是他與惡魔簽訂契約後買下的房子。
李銘推開門。
從天窗投射至地面的光線明亮神聖。那像是教堂神像張開雙翼而贈予信徒的禮物。然而對於惡魔而言,是致命的火焰吧。
這令他想起與博瓦迪亞相見的情景。在一個漆黑的夜晚,他卻看到了光。
光亮一閃而過,李銘不禁被晃了些眼。等光亮散去,臺階上出現了一個人。
他穿著紅白相見的運動服,頭戴一頂運動帽,充滿了少年氣。
不是他期待的結果,卻無疑是十分合適的結果。
“這裡是?”他問。
“我的家。”李銘回答。
“你是?”
“我是李銘。不是你認識的李銘,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類。”
楊懷朔看到他遍及全身的血跡,說道,“看上去並不像是普普通通的人類。”
李銘也跟著回看自己身上的血,可他絲毫不在意,只是聳聳肩。“這些不是人類的血。雖然我確實殺了許多人沒錯。”
“殺了許多人,卻還說自己是人嗎?”
“善人有善人的活法,惡人也有惡人的活法。”李銘坦然地笑著,“我不會為我的所作所為去辯解。但這些確實不是人類的血。”
“那是誰的?”楊懷朔問。
“夢。和理想。”
“和我想象的不太相同。”
“每個人本來就是不同的。”李銘說,“我總是以為自己快死了,可我又總是沒死。一次、兩次、三次……人活著總要做些什麼,因為人遲早有一天會死。所謂幸福,就是在死前把自己想做的事做完。我沒有在死前把事情做完,我也沒有在死前放下一切,所以我死不了。”
李銘環顧著四周的大火,它們沒有溫度,也沒有聲響。“快被燒死的時候,我想我還不能死,我要找到真相、我要報仇。於是我活了下來。”
“被你射殺的時候,我想我不能死,因為我的仇還沒有報。不僅如此,我的仇人更多了。於是我活了下來。”
“最後世界毀滅了。我依然沒有死去。我還活著,可所有人都認為我死了。他們眼中的李銘,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