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鴉往窗外看去,天色昭示著雨就要落下,一憶及那密密麻麻的一片銀針,他才發覺自己已經幾年沒有打過傘了。
具體的時間太久遠,於他而言,這幾年快的像是一眨眼,慢的像是幾十年,追溯到養烏鴉的那一年,他發現鴉王是可以在雨裡飛的,於是心裡就著了魔,再也不打傘。
那鴉王自遠處陰雲飛來,落入墨鴉手中,腦門那撮殺馬特式的紅毛有些耀眼,被墨鴉用掌心遮住,傳來的溫暖讓他心中的石頭落了地。
鴉王腳上就真的像小說裡那般纏著小布條,攤開後字跡也是歪扭。
熟悉的手法。
鸚歌原先不會寫字,是墨鴉教她寫的,但墨鴉自己也寫的不怎麼端正。
那幾年兩人就沒有單獨說過話,所謂地教她寫字大抵就是:我畫一筆,你跟著我畫一筆,然後完了便大眼瞪小眼。
其中氣氛時而肅穆,時而又充斥著一些冷幽默,像是兩個稚童在玩耍。
這麼久了,鸚歌的鬼畫符也就他看得懂。
“你呢?”布條上的內容很短,墨鴉看完臉上不自覺地有了笑意。
心情大好,他就拿起酒壺猛地灌了幾口,一入喉就成了刀子,通透的很。
他沒有給鸚歌回信,把鴉王放入自己懷中,又看著窗外發起了神。
…………
…………
紫蘭軒中,秦沚在自己的小院子裡等了許久,眼看這天色越來越暗,心道是要下雨了,此時楚香蘭還沒回來,他便乾脆拿著油紙傘,去了琉璃市找她。
習武之人淋雨是不會害病的,但秦沚也不能看著楚香蘭給淋成個落湯雞,畢竟也是給他買茶葉去,畢竟還是他那個乖巧的小侍女。
天色雖是陰沉的厲害,雨勢卻不算很大,相比起前些天的那一場入春瓢潑,這點雨只能算是小打小鬧。
但是還是大。
也是因為這場雨,街上的行人少了,秦沚撐傘一路走到西巷的某處,看到有一處屋簷下,楚香蘭左手提著一個盒子,右手提著一雙粉色繡花鞋,赤著腳站在原地。
看到了秦沚,姑娘開心地對他眨巴了幾下眼睛,原地跺了跺腳。
“怎麼不穿鞋。”秦沚走到了她面前,問道。
楚香蘭撇了撇嘴,對他晃了晃手裡的繡花鞋,上面還在滴水。
“巷子照不著太陽,前兩天的雨水還沒幹完呢,蘭兒方才急著避雨的時候踩水坑裡了,鞋子裡全是水。”
秦沚看了看那雙鞋子,又低頭看了看楚香蘭的那雙白淨的小腳。
很美,很精巧。
他不是第一次看了,心裡頭覺得不妥,眉頭微皺。
楚香蘭見秦沚一直盯著她的腳看,面色有些微紅,一隻纖纖玉足往上抬了抬,珍珠般粉嫩的腳趾頭揉動,對他笑道:“公子喜歡?”
秦沚回過神來,將傘遞給楚香蘭,應道:“喜歡。”
“我方才還覺得哪裡有些不對,蘭兒這小蹄子一晃我就想起了,是挺白嫩,踩髒了不好,你來撐傘,我揹你回去。”
楚香蘭眸子有些撲閃,抿嘴笑道:“公子要背蘭兒回去?”
“背。”秦沚這麼回道,轉身微微蹲下,拍了拍肩膀,一陣香軟便貼合了上來。
秦沚揹著楚香蘭順著原路返回,鞋底踩在水窪上濺開水滴點點,想起了幾年前也是這麼一場雨,有一個人揹著他翻過了幾座山,淌過了幾處大澤。
雨大坡滑,幾處生死;雨大水急,幾處生死。
往好裡說,這是情誼,往壞裡講,這就是難兄難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