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霄正因為有了個這個想法,才有底氣建立自己的娛樂公司。
因為他知道,只要不出什麼意外,賺到錢是必然的事情。
除此之外,掌握國內大部分電視臺廣告插播權,也是和六叔談判的一個重要籌碼之一。
只不過,想要合作,單單一個華仔是指定不行的,少說也要三四個影帝級別的人加在一起才勉強可以。
當然那都是後話了,現在的陳霄,腦子裡還在琢磨著到底該用什麼辦法,能讓華仔心甘情願的加入自己的公司呢。
……
簡單的和梅姑商量了一下,陳霄決定依舊故伎重施,用歌曲打動華仔。
眾所周知,華仔是一個十分努力認真的人,一件事只要他認準了,絕對會做到完美才肯罷休。
他演戲演電影如此,在唱歌方面也是如此。
但現如今,他在電視劇方面的成就馬馬虎虎,電影方面也沒獲得過什麼有份量的獎項。
而且這兩個方面都不是短時間之內可以做出突破的。
出了這兩方面,現如今也就只剩下唱歌這一個出路,是華仔必須要做出成績,來打破自身發展受限這個魔咒的唯一途徑了。
所以在這個時候,給他來兩首能迅速提高他人氣的歌曲,華仔的心一定會動搖。
做出這個決定之後,陳霄就和梅姑來到了錄音室,然後梅姑讓助理將華仔單獨叫了過來。
在他來之前,陳霄用極快的速度,寫了兩首歌出來。
說是寫,其實就是抄,但在梅姑看來,他就是當場寫出來的,看他的眼神都快直了。
“你,你簡直就是個怪物,哪有人在幾分鐘之內,就能寫出一首歌來,現在我嚴重懷疑你,其實早就做了準備。”
越想越覺得有可能,梅姑掐著腰質問他道。
“該不會,你給我的歌也是提前準備好的吧,難道說,你其實早就會知道我昨晚會過去?”
她絕對有理由這麼懷疑,畢竟陳霄這種幾分鐘寫一首歌實力,簡直是太逆天了。
陳霄被她這麼一說,這才恍然醒悟,自己這麼弄的確是很容易讓人誤會啊。
可說出去的話就像是潑出去的水,收是收不回來了,他也只能硬著頭皮硬撐下去。
“姐,你這麼說可就有點傷人了。
就算昨晚我提前準備了,可今天你會邀請誰過來,可就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如果我連這個都能有所準備,那豈不是說,我連你的想法都能操控了,你覺得這可能嗎!”
如果說,陳霄老早就注意到了自己,並且提前準備了一首歌來討好自己,倒也說得通,畢竟自己此時也算是正經八北的歌后,名聲在哪裡呢。
可華仔在歌壇還只是個初出茅廬的小子,在港島的名氣都不是很大,陳霄要是連他都能注意到,並且提前幫他準備了合適的歌曲,那就有點太不可思議了。
想法被推翻,梅姑也迷茫了。
“可,世上怎麼可能有人在幾分鐘內就寫出一首歌呢,這完全不合常理啊!”
陳霄知道,要是不給她一個信服的理由,這件事恐怕是過不去了。
於是,他微笑著說道。
“其實原因也沒那麼複雜,這首歌只是我從之前寫過的曲子裡面隨便挑選出來的一首。
你不會真以為我是在幾分鐘之內寫出來的,那怎麼可能呢,我是個人,不是印表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