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霄兄弟,首先我要謝謝你的好意,但我一個人自由自在的慣了,不習慣總是被人管束著。
你們新歌的編曲,我會盡力幫你去弄,但加入公司的事情,我看還是算了吧。”
他說著話,幾乎等於是婉拒陳霄的邀請了。
不過陳霄並沒有氣餒,而是繼續說道。
“我並沒有說,你加入公司之後,就要完全放棄這個音像店啊。
你完全可以,一邊經營這家店面,一邊在空閒的時候,幫公司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啊。”
“難道,你這麼有理想和才華的一個人,甘願永遠窩在這麼一個小地方一輩子了嗎!”
聽完他這句話,張宇涵的呼吸明顯有了起伏,顯然他的內心也是十分的不平靜的。
陳霄說的沒錯,他的確從小就是一個對音樂十分痴迷的一個人。
可惜的是,在這個年代,一個非科班出身的人,整天去研究那些,既不當吃又不當喝的音樂,在絕大多數人眼中,都是不務正業的表現。
他也是在身邊人一次次的鄙夷的冷嘲熱諷中,忍心放棄了自己最為熱愛的音樂事業,這才開了一家依舊和音樂有關的音像店,守護著心裡最後一絲倔強。
其實陳霄的邀請,他心裡是一萬個願意的,畢竟能重新回到做音樂的事業中來,對他來說,絕對是非常值得慶幸的事情。
然而殘酷的現實卻在時刻告訴著他,玩音樂是養不了家的,別忘了你還有一對年老的父母要贍養,你還有一個家需要扛起來。
但陳霄最後的這句話卻是給了他已經封閉的心,再次開啟了一扇窗戶。
“誰說,重新去做音樂,就一定沒辦法養家餬口。
誰規定了,做音樂的人一定就要放棄手裡的事業。
兩者完全可以相容,完全可以一邊養家一邊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啊!”
“陳霄兄弟,你說的是真的嗎,我真的可以在家幫你幹活,不用放棄這個店面嗎!”
陳霄私下大量了一下他這個各種裝置非常齊全的店面,滿意的點頭道。
“其實,搞音像店一年下來也賺不了太多的錢吧。
如果你相信我,完全可以用你這裡的現有的裝置,將這裡改造成一家專門用來製作音樂的工作室。
別的我可能不會保證你什麼,但只要你能幫我將曉蝶的首張專輯弄出來,每首歌我可以付你兩萬的勞務費……
這還只是今年的收入,只要你幹得好,我可以向你保證,每年你到手的錢,絕對不會少於二十萬。
就算賺不到,我也會如數補償給你……”
聽到這個條件和建議,張宇涵是真的有些心動了。
他這個小店,雖然說總能弄到最新最全的好歌,可磁帶這玩意的黃金時期已經過去了,每一盒的利潤已經不足一塊,依靠賣磁帶,他一年能賺個三五萬就已經算運氣好了。
但陳霄一張嘴就給他二十萬的年薪,比自己辛苦一整年賺的都要多三四倍,他如何能不動心呢。
“陳霄兄弟你確定你沒有再說笑,我這個店所有東西全都加在一起都不值十萬,你確定要每年給我二十萬的年薪!”
陳霄輕輕搖頭微笑道。
“你說錯了,我說的二十萬只是固定的底薪而已,如果你自己能寫出或者收到質量不錯的歌曲,每首歌我再給你提成一萬塊。
有多少算多少,沒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