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極少一部分,婚而不育,婚而不孕!
如長孫司空家長孫衝,與孤之嫡妹李麗質婚後無子。
也如漢武帝與陳阿嬌無子!
民間此類,不勝其舉!
由此造成,我大唐人口發展不起來。
另,男女太小成婚,易生出體弱多病的孩童,也易造成母體難產。
此二者,猶如斷我大唐未來之希望!
因此,同姓不婚,改為三代以內血親不婚,此為鐵律!
已婚者,念及無知,或彼此契合,可繼續生活,不合則和離!
自聖旨傳達之日起,訂婚者退婚,剛結婚的悔婚,未婚者不婚!
另,建議提高婚育年齡,至少以十六歲為界,此不為律!”
李承乾也知道,想要提高結婚的年齡,這一點是最不好辦的,容易引起民間反彈。
民間來說,很多人的年紀真活不大,三四十歲就差不多了。
因此,只能早早結婚生子。
但是前者,也就是三代血親不能通婚,後果如此嚴重之下,相信大家都懂得取捨。
他也知道,就算是寫成聖旨,有些人該違背還是會違背。
不過不要緊,改造大唐不是一天就能成的。
只要有一部分人,確認了三代以內血親成婚的危害。
哪怕是為了家族傳承,也會自覺自願的遵守。
就像李承乾想的那樣,剛剛跨步出來,想要阻斷他的長孫無忌。
這一刻,臉上好像打翻了顏料盤一樣,簡直是五顏六色。
還有很多大臣,也跟著變了臉色。
李承乾把話說那麼死,甚至讓他們自己去調查。
那這個事情,顯然就不是假的。
更何況,之前沒有這方面的概念,家族裡面不是沒有怪胎誕生。
只不過,貴族好面子。
一旦出生了怪胎,都會悄無聲息的處理掉,大家也會閉口不言。
因此,上層社會沒有這樣的訊息流傳出來。
但是在民間,這種怪胎的訊息從來沒斷過。
現在才知道,怪胎的出現,居然是因為血親結婚生育。
親上加親,原來是一條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