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紀塵找人來修好了李清雪家裡的房門,然後去燈具市場買了個一模一樣的水晶吊燈給她裝上,這才算完事兒。
幸好李晴雪還沒有發現家裡的牆壁和衣櫃已經被切斷了,不然還會沒完沒了。
“看來以後這刀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能使用,這刀氣太恐怖了,動扎就四十米,誰受得了。”
有了刀怎麼辦?
當然得捋一下刀鋒,就像買了一件名牌衣服,總得出去嘚瑟一下吧!買了輛超跑,總得飆幾圈吧,不撞一下怎麼知道質量好不好。
雖然剛才已經驗證了這把刀足有四十米長,但誰知道切起鬼來鋒不鋒利。
有了刀,紀塵膽子也大了起來,有句話怎麼說來著?
只要膽子大,殭屍都能放產假!!!
所以……
夜
荒山。
一列列士兵荷槍實彈,三步一崗,五步一哨。整個荒山已經被圍的嚴嚴實實,一列列裝甲車嚴陣以待。
在距離荒山五里之外的一小區,紀塵站在大樓頂端,遠遠的注視著荒山。
他躲過了所有監控,步行來到這裡。
斷刀被他擦在腰間的皮套裡,皮套是在市場裡買的一個裝菜刀的皮套,當紀塵把斷刀插進套套裡的時候,發現大小剛剛適合。於是就直接別再了腰間。
至於為什麼不用納物符封起來,紀塵覺得太浪費了,刀是用來戰鬥的,一次就要用掉一枚納物符有點兒太奢侈。所以開始皮套方便,既便宜又實用。
紀塵之所以來荒山,是嫌吸收月華修煉太慢了,他也不想隨便吸人血,那樣就真的成魔了。
於是就只能來看看了,看能不能獵到幾隻鬼魂或者煞屍之類的東西,這些東西對於他來說都是提升實力的補品。
“要不要過去看看?”
紀塵反覆佛斟酌後,最後還是決定過去溜達一圈。
“我就在外面蹭蹭,不進去。”
今晚他穿了一件比較寬鬆的黑色寸衫,撩起衣服往下一罩,正好把腰間的斷刀罩住,這樣不會太顯眼,就算被人發現了,也沒什麼。
順著荒山溜達了幾圈兒,別說鬼了,連鬼影子都沒有看到一個。
也是,官府搞這麼大陣仗,就算真有鬼也被嚇死了。當然,紀塵也沒有找到溜進去的機會,眼看著天快亮了,只好無奈返回,躲過所有監控,朝著小區走去。
快到小區的時候,在周圍找了一個夜攤兒,烤了幾串兒燒烤,要了一杯扎啤。
當然,他不是餓,只是單純的滿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慾,變成殭屍以後,他從來沒有感覺到餓,如果不吃一點兒東西,他都要懷疑自己變成了怪物。
以前的時候,他經常在深夜出來,烤上幾串烤串兒,要上兩倍扎啤,他覺得那樣的日子很狹義。
隔壁位置上,一對青年男女正你儂我儂,女孩兒端起啤酒杯,擺了個pose,男孩拿起手機咔咔照相,或許是方向不對,把紀塵也拍進去了,男孩皺了皺眉,換了個角度繼續拍。
吃完後,紀塵付了錢就離開了,那青年拿起手機發了條語音。
“老大,他過來了,可以通知警察和記者了。”
紀塵走了到小區的拐角處,突然停下腳步,鼻子微微一嗅。
“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