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條件是不好,我用不起手機,戴不起手錶,也喝不起奶茶,吃不起火鍋,可是窮人就不配有自尊嗎?窮人就活該受這些凌辱嗎?”
林美好說到最後,忍不住想落淚。
其實她說的這些,只是一百件中的其中幾件,而且她說的僅僅是羅素娟對她做的那些過份事。
與她同住的另兩個好室友,說起她們的惡行,那與羅素娟相比,簡直有過之而不及。
唐傑一時間有些不知道怎麼接話,他從來沒想過,小女孩之間的矛盾也會這麼深。
在他的理解中,被分配到一個寢室,那就是一種緣分。
大家不管是貧窮還是富有,那都是平等的。
如果相處的來,那就做好朋友。如果相處不來,那也沒必要針鋒相對。
可是從林美好的言語描述中,因為家境貧窮,她遭受了很多羅素娟不公平對待。
如果是這樣,她會不會因為記恨羅素娟,從而對她做出報復行為呢?
“林同學,你這樣說,我們警方很難不懷疑你有殺羅素娟的動機。”
其他人聽到殺人事件都恨不得想盡辦法撇清關係,她倒好,巴不得別人知道她和羅素娟有著怎樣惡劣的關係。
有這種表現的,一般有兩種原因。
一,她是兇手,反正人已經殺了,那就無所畏懼什麼害怕了。
二,她不是兇手,因為沒做虧心事,所以不怕半夜鬼敲門。
林美好無所謂的一笑,“清者自清,我沒做過的事我不怕你們懷疑。”
唐傑覺得她是兇手的可能性不大,要問原因,他也說不上來,就是辦案的一股直覺。
其實有一點他一直沒想明白,那就是兇手為什麼要採用這樣一種殺人方式?
不是說這樣的殺人方式不好,而是如果中途有人發現死者,死者還是有機會存活過來的。
作為兇手,他不可能沒考慮到這一點。
既然考慮到了,兇手還執意用這種方式,那麼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兇手最初的目的不是想讓羅素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