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福在菜市場附近找到了正在曬太陽的妞妞。
妞妞是一條十歲高齡的公泰迪,情感生活相當豐富,幾乎和附近所有母狗都有過孩子,找它幫自己出主意準沒錯。
半個小時後。
聽了來福的複述,妞妞翹起屁股伸了個懶腰,緩緩開口,“人類是很講究面子和文明的種族,就連小嬰兒,都不會光著身體出門。”
來福恍然大悟,“那我下次穿著衣服去找他,是不是就可以和他做朋友了?”
妞妞搖頭,“人類也很注重第一印象,在他心裡你已經是個變態了,只是穿著衣服也不足以挽回他對你的印象。”
“另外,對任何種族來說,家都是私人領地,陌生人突然找上門只會讓對方覺得你在挑釁,非常冒昧!”
“那……那我應該怎麼做?”
它現在一點都不生氣了,甚至為自己的冒昧對人類感到愧疚。
“準備一場偶遇吧。”妞妞半眯著眼,聲音散漫。
來福疑惑地抬起一隻前肢,“什麼是偶遇?”
妞妞斜晲它一眼,老神在在地嘆了口氣,“你不是變成人了嗎?人類都要工作,你先去他家附近找份工作。”
“怎麼找工作呢?”來福頭頂彷彿壓了一堆問號。
妞妞:“……”
太陽漸漸西沉,來福纏著妞妞問了一下午,終於對人類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尤其是工作的重要性。
人類要工作,才能拿到工資,再用工資交換想要的東西,最基礎的是衣食住行的花費,更高階的,還有娛樂以及情感消費。
換句話說,就算不是為了偶遇,它想追人,也得有錢!
分別前,妞妞語重心長地跟它說:“慢慢來吧,‘人’這種生物太複雜了,有些人花了三四十年,甚至一輩子也沒有學會怎麼當人。”
這句話來福沒聽懂,人怎麼可能不知道怎麼當人呢?
可當它還想再問的時候,妞妞已經走遠了。
夜幕降臨,街邊的霓虹燈開始閃爍,來福穿過大街小巷,又回到了李望居住的地方。
妞妞說了,要想追一個人,首先要了解他的喜好,再投其所好。
找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可以白天找工作,晚上以狗的形態留在王子身邊,瞭解他的喜好。
來福甩了甩腦袋,覺得自己很聰明,抬頭挺胸地坐在熟悉的鐵門前。
在超市補完貨,李望去河邊坐了一下午,收獲頗豐。
心情愉悅,連出門遇到變態的糟心事都忘了。
以至於上樓後,看見門邊又有一團黑影時,心髒一下提到了嗓子眼。
又是那個變態?
就在李望思考手上的魚能不能砸死變態的時候,黑影突然動了,黑得發亮的眼睛朝他看過來。
“還敢來?信不信我把你那東西給割了!”
來福剛想朝他撲過去,聽這話又嚇得一哆嗦。
它不知道人類要割它什麼東西,但只聽這語氣就很令狗膽寒。
“嗚——汪!”
來福發出一聲低吼。
聽這動靜,李望卻一下愣住了,拿出手機照過去,就見昨晚那隻小髒狗站在樓梯上緊張地看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