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幸好社會發展夠快,冷暴力代替了原有暴力。
要是再早個三十年,當初某天王級別的明星效應的慘劇就得重演。
“這是水晶鞋?”
聽見少女的說話聲,越翔低頭看了一眼,還真是一雙粘了滿鑽的水晶鞋?
簡直可以閃花他的狗眼。
果然他老大玩浪漫的方式,就是粗暴的砸錢,還好越家窮的就只剩下錢了。
“看來我大哥是真的很在乎你。”
易珩還是第一次穿這麼漂亮的鞋子呢?
聞言微微挑眉,“就因為他送我衣服和鞋子?”
“這還不夠?”
“你還真市儈。”
越翔嫌棄的白了她一眼,“你為什麼就不想,一個男人心甘情願的為一個女人花錢,這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好嗎?”
“炫耀?”少女想了一下,定定的看著他,“……那你生氣嗎?”
越翔:“……”
越翔怒喝:“我為什麼要生氣?我又不是女人?跟我炫耀個屁。”
“你不生氣,對我吼什麼?”
越翔感覺自己要被氣暈了,“我是對你的話生氣,你個白痴。”
“啪”“啪”“啪”“啪”——
“咣”
易珩拍了拍自己的手,踩著一雙水晶鞋,高傲女王範的甩了甩手臂,“穿著水晶鞋人家是要做公主的,可你非逼我變身,欠揍。”
越翔抱頭痛哭——
都說了,打人不打臉。
我還是那個最帥的快遞小哥嗎?
只是當他要跑出門口的時候,突然回頭說了一句:“你昨天晚上出去當賊了?”
易珩的動作一頓,奇怪的皺了皺眉,“你才當賊呢?”
“那你下巴怎麼紅了一大快?”
易珩摸了一下臉頰,“……撞的。”
“撞的?怎麼撞的?”
易珩指了指床,“回來之後有點認床,晚上從床上掉了下來,磕到了下巴。”
越翔眨巴著眼睛看了看那張床,片刻後——
“哦,那祝你今晚磕到下巴的另一邊,這樣對稱。”
易珩:“……滾。”
越韜跟往常一樣出去晨跑,可一回來就聽見樓上的咆哮聲,果然房子住的還是需要點人氣。
聽著越翔的腳步聲消失在走廊的盡頭,一道身影從易珩的房間裡閃了出來。
“小姐。”
“噓。”易珩立刻讓他噤聲,直到他的耳朵裡連那細微的腳步聲也消失了,她才輕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