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如今住所就在康斯的甜品店不遠處, 同樣跟天空競技場也很近, 她次日午後溜達著去找了康斯,昨日買下的東西都還在對方的次元袋中,因為走的匆忙, 也沒帶走。
到了店中, 視線一晃,就看到康斯臉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很快就結束了跟某個漂亮小姐的對話,來到了丹鳳的身邊兒。
“你昨天可把我害苦了。”
康斯在舍財和捨命兩點上非常會選擇, 昨天就是透過舍財求生,最後沒被打,但很尷尬就是了, 好在當時丹鳳也走了,他也沒必要硬撐出什麼男人面子, 最後全身而退。
糟心的是, 全身而退追出去,看到的卻是丹鳳跟某個帥氣男人離去的背影。
糟心!
太糟心了!
最糟心的還是, 就算這樣, 他還要負責給對方送貨上門。
那麼多包裝袋當然不能讓丹鳳自己拎回去,康斯跟店員交代了一下, 就在店員一臉曖昧的笑容下,送丹鳳回家,順便把那些東西給她送回去。
“嘻嘻。”
丹鳳只是笑,笑康斯故意做出來的一臉苦相, 對方不愧有著小白臉那樣的外號,單看外表是十分好的,就是氣質上,一戳就破,不太撐得起來。
兩人說說笑笑往回走,走到樓下,看到一輛豪車的時候,康斯多看了幾眼,他跟很多男人一樣,都喜歡豪車。
車窗降下來,裡面,一個紅髮青年戴著墨鏡往外看,注意到他們的回視,摘了墨鏡,一雙眼中有著玩味的笑意,看了一眼丹鳳,又看了一眼康斯,什麼都沒說,卻又好像什麼都說了。
康斯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低聲問丹鳳:“你認識的?”
丹鳳認出來是昨天的那個紅髮青年,叫什麼來著,呃,她還真沒問,這人也沒自我介紹啊!
於是——
“不認識,我都不知道他叫什麼的。”
丹鳳說得真誠,一雙眼看向康斯,試圖讓對方相信自己真的沒說謊,康斯大概是信了,看了丹鳳一眼。
今天的丹鳳也穿得很漂亮。
哪怕不是古裝,也能駕馭出屬於美女的獨特風華來,這也是丹鳳樂於展示在人前的美麗。
合身的白『色』連衣裙,外層的薄紗上還有著碎金的羽『毛』花紋,陽光下時而閃動光芒,微光點點,好像真的陽光化作的羽『毛』一樣,點綴著素潔的裙子。
手腕上,紅英石的手鍊本身就有著媲美鑽石的閃爍度,再有那精緻唯美的花型雕琢,襯得那一雙皓腕愈發奪目。
她的脖子上也有著同樣材質的項鍊墜子,簡簡單單被銀鍊墜在微微『露』出一些的鎖骨上,畫龍點睛般吸引眾人的眼球。
長髮披散而下,帶著點兒自來卷的末梢自然垂下,微微一笑的時候,臉側的碎髮都像是在添光添彩。
當她裝無辜的時候,哪怕心中存疑的康斯也選擇了再次相信,鬆了一口氣的樣子說:“那就好,看著就不像是個好招惹的。”
對危險的預感上,康斯也算是有些能耐的,否則也不可能成為從黑幫全身而退的小弟。
他總有一種莫名的能耐,會選擇對自己比較好的出路,當年是傍富婆離開最為危險的黑幫環境,後來又是主動投進去,因為自身能力不夠而讓人低看的同時,卻也因為他的這點兒自覺『性』,給自家的店找了一個大靠山。
否則,憑藉他的本事,哪怕有錢在天空競技場附近這種含金量高的地段買店,只怕也開不起幾天就要被其他的勢力欺壓趕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