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我跟你說,還真有。”
說著,句爺走到貨架後面,摸出了一個布包,拿了過來。
“啥東西?”
方自鳴說著,就要把布包開啟。
句爺卻阻止了方自鳴。
“老方,這東西可不便宜,你確定帶夠錢了嗎?”
方自鳴冷哼了一聲,把手中的袋子往櫃檯上一放,拍著說:“都在這裡了,銀行卡也在裡面,不夠就去取!”
“行咧,那就讓您掌掌眼吧。”
句爺將布袋掀開,原來裡面是一個大葫蘆,整體呈黃褐色,上面有繁密的紋飾,油光程亮的,看不出來是什麼材質。
像是瓷的,但從質感上又不太像。
句爺得意地說道:“漆器描金葫蘆瓶,清代的。”
“漆器?那還真是少見。”
方自鳴伸手就要碰,卻又被句爺阻止了。
“老規矩,這東西六萬塊軟妹幣,先拿出來再看。”
“六、六萬!?”
方自鳴瞪大了眼睛,以為自己聽錯了。
“你沒開玩笑吧?這麼貴?”
句爺撇了撇嘴:“貴?虧你還是老藏友呢,這漆器描金葫蘆要放到城裡的拍賣行去賣,至少也要這個數!”
句爺說著,伸出了兩根手指。
方自鳴一看,猜道:“二十萬軟妹幣?”
句爺搖了搖頭。
“二百萬!?”
句爺點點頭。
“你瘋了吧!鬼才信你!”
方自鳴其實還挺喜歡這件漆器描金葫蘆的,但是六萬塊軟妹幣也有點貴了。
要知道,方自鳴每月的工資滿打滿算也只有四千來塊。
如果真要買這件葫蘆,那一年的工資就要搭進去了。
等方自鳴回去,媳婦非要跟他拼命不可。
方自鳴這人雖然愚直了點,但倒有個好處,那就是量力而行。
逛古玩市場,或者鬼市,只認準兩個字,那就是“撿漏”。
每次淘一件回去,每件絕不超過五千塊軟妹幣。
這樣既能“為國家做貢獻”,又不至於讓家裡傷筋動骨,可謂是家國兩全。
花最少的錢,辦最大的事,就是方自鳴的目標。
“不買?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