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抱緊臂膀,輕聲說:“我有聽見他遇害前的尖叫聲……當時有輛摩托車一直停在樓下,我懷疑是騎摩托車的人對他下手……”
於修遠仔細檢查著威廉姆斯胸口處的傷痕,刀還未拔出,鮮血依舊汩汩不斷的從傷口溢位,威廉姆斯內穿的白色襯衣被染成刺眼的深紅色。
暗夜下,那漸深的紅有些發黑,於修遠將視線從傷口處挪開,慢慢往下審視威廉姆斯的十根手指。左手正常耷在大腿上,而右手五指半彎,中間彷彿是被什麼東西勒過,導致蒼白沒有血色。
於修遠說:“能出現這麼明顯的痕跡,我想威廉姆斯在死前一定有緊緊抓住什麼東西。”
顧深雙手交疊,無奈的講道:“還能提什麼東西,肯定是公文包啊,兇手本就是為了這東西來殺他的。原本只要我們搶在兇手前見到威廉姆斯,所有事情都能迎刃而解,但威廉姆斯他自己不肯見我們,現在好了,直接成外交事件了。到時候怎麼交代一個外國特工在國內遇害?這事兒要是被媒體鬧大,可就不是咱們能負責的範圍了……”
霍瑾遇黑眉緊鎖,盯著顧深說:“這也不能怪他,他所掌握的情報是所有人都想得到的。在鄭良遇害的這個節骨眼上,威廉姆斯誰也不能相信,他只能信他自己。但是……這麼晚的時間,威廉姆斯來這裡做什麼?”
在這個節點上,威廉姆斯可以不相信任何人,他甚至可以一直待在二十四小時都有保鏢巡邏的酒店裡,因為這樣是最安全的。他只要待在酒店房間內,兇手再厲害也奈何不了他,可他為什麼要趁著凌晨一個人來這種偏僻冷清的地方?
霍瑾遇只能想到一個解釋,威廉姆斯是來這裡見人的,那個人對威廉姆斯來說非常重要。但直到刀刺進胸口的那一刻,威廉姆斯都沒想到對方會出手殺他,這是一起出其不意的殺人。
顧深抬頭環視四周,“這周圍也沒有監控,唯一可知的就是小路親耳聽見兇手有騎摩托車。”
於修遠站起身,“威廉姆斯是和兇手提前約好在這裡見面,他們要談的事極有可能和拉塔卡以及ay1314有關,所以威廉姆斯從酒店帶了裝有資料的公文包出來。目前我們還不清楚威廉姆斯是單方面給予對方情報,還是和對方交換情報,不過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兇手要怎麼處理那些絕密資料,是銷燬……還是傳給拉塔卡的恐怖組織die……”
路漫站在路燈下,距離於修遠三米的地方,靜靜望著於修遠的身影。在查案時他總是這麼專注,每時每分都微皺著黑眉,彷彿他所想的永遠都是世紀性難題,只當解開謎題的那一刻,他才能稍微舒展,靜下心來想別的事情。
屍體對於他們四人來說已經是見怪不怪的東西,習慣後便也不再怕了。若不是威廉姆斯胸口處插著刀還在流血的話,路漫也只以為他是喝醉酒倒在垃圾場裡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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