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合照,是一個小男孩和一個年輕女人的合照。照片泛黃,應該是有些年代了。照片裡的女子長相甜美,抱著男孩笑容可掬。
“這個男孩是……”
即便照片大部分被剪的粉碎,但男孩的眉眼還能看的清楚。小男孩兒的眉眼和鄧文生像極了,路漫不經懷疑,照片裡的男孩兒就是鄧文生本人。
那這個女人又是誰?
她不會就是躺在床上的那具屍體吧?
她和鄧文生又是什麼關係?
“於法醫,我在客廳發現了這個……”
正當路漫思考時,葉以紳拿著一個牛皮紙包裹住的小本子走進來。
他將小本子交給於修遠,略沉重的說“這是鄧文生的日記本,我剛才有看過了,裡面記錄了他殺害楊慧,沐晴,杜月和張自文的所有經過,以及……他被親生母親x侵犯的經過……”
被親生母親『性』侵犯?
難道照片上的那名年輕女子和床上的這具女『性』屍體是鄧文生的親生母親?
於修遠對鄧文生的私事並沒有多大興趣,但為了案子他不得不去了解鄧文生的過往。他翻開日記,一頁一頁的仔細看。
鄧文生日記裡不僅記錄了他對自己親生母親的恨,還記錄了恨的由來,以及他親手殺死親生母親的原因。
鄧文生的母親未婚先孕,在懷孕後,男友拋棄她消失不見。鄧文生出生後,母親將自己對男友的恨轉移到鄧文生身上,她從小虐待鄧文生,把鄧文生看做是自己的仇人。
在鄧文生12歲生日那天,他母親x侵了他。剛滿12歲的鄧文生覺得這是一件極其恥辱的事情,母親虐待他他可以不在乎,但他恨自己的親生母親不知檢點,竟然會對親生兒子下手。
在那之後,鄧文生曾和母親發生過很多次關係。每次母親都強迫他,如果他不同意,母親就用皮鞭抽他,虐待他。
在鄧文生16歲生日那天,他和母親發生關係後,他用提前準備好的菜刀捅死了母親。為了這一天,他忍受了16年,整整16年。
鄧文生在日記裡寫到,當他看見母親一動不動躺在血泊裡的時候,他就知道自己自由了。以後再也不會有人罵他,打他,他終於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人。
他對殺人沒有一絲懺悔,他認為殺人是解脫,能夠讓人重生。
鄧文生對女『性』的恨都來源於自己的母親,他在日記的最後寫到,他其實很愛他的媽媽,正因為愛她,所以要殺掉她。
他的人格從小扭曲,在殺死母親以後,他又碰巧關注到張自文x侵楊慧卻因證據不足被從輕處理的新聞,這一事件導致他對楊慧和張自文起了殺心。
他殺掉楊慧,杜月和沐晴,只是因為她們都和他的親生母親一樣,未婚前就與別人發生關係。鄧文生認為,他殺掉她們其實是在救贖她們,因為她們只有死了,才不會變成母親那樣。
於修遠看完整本日記,只說了一句話“他已經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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