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月入五十億
現在著急的不應該是王亦而應該是匯風集團,畢竟耽誤一天就會少賺一天的錢。
兩個多小時後,協議開始初具模型。
匯風集團出五十億成立投資基金,並且簽訂十年的合同協議。
十年的時間過於長了,這種條款像是枷鎖,以後必然會限制金字塔的發展。
金字塔想要發展,就只能暫時依附於匯風這棵大樹。
要知道現在王亦憑藉著手底下各地的組長,已經可以日進斗金,將近兩個億港幣的收入。
一個月就將近60億,匯風投的這點錢還不夠王亦塞牙縫的。
何況匯風銀行還有280億美金的匯入,王亦雖然是乙方的位置,卻把住了甲方的命脈。
為什麼王亦會做看似虧本的買賣?
匯風手底下有何記黃埔的股份。
但是協議裡包含有匯風單方面的霸王條款,像王亦的金字塔公司只能抽取百分之十的利潤,剩下九成都被匯風集團拿走。
這些事林敏還有章學右萬萬不會同意的。
“要不然我們集團要八成,剩下兩成給你們?”
按五十億的標準,王亦一年就能創造出三百多億的收入,十年就是三千億。
就算是百分之十,也是一大筆收入了。
兩個人還是同時搖頭。
林敏兩人就是不同意,無非其他,能多爭取就多爭取,現在佔主導權的可是他們。
這場拉鋸戰讓林敏兩人特別頭疼,匯風集團那邊的主事人也不是吃素的,一直緊咬著不放。
有兩個人卻像是局外人一樣,靜靜的看著這場談判,或者說是鬧劇。
王亦的心情很好,於殿也是。
這次合作是必然要進行的,高額的利潤匯風沒有辦法拒絕。
不知不覺來到了中午,吃過簡餐,簡單的休息後,下午又開始劍拔弩張的談判。
最終敲定了四六分成,時間簽訂了六年的時間。
這份合同的時效維持到1985年結束,至於到時候是否繼續合作,就要看王亦想不想了。
趙李兩位律師在這時候排上了用場,在確認過合同無誤之後,衝王亦點了點頭。
王亦代表金字塔投資有限公司,於殿代表匯風集團簽署了此份合同。
“於總,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