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這要是在她住的房子就好了,有洗碗機,就不用自己一個人躲在廚房刷碗了。
*
晨曦家中,來了一個不速之客。
晨曦以前的追求者,他要結婚了,來給她送請帖。
邀請晨曦跟她的愛人一起。
晨曦撂下大話,他結婚的那天,她會帶她的愛人去參加他的婚禮。
可是她去哪裡弄一個男人呢?
她至今可是單身中。
晨曦為難了,她想了一圈可以陪她去演戲的人。
最終她選擇了一個人,那就是秦奮。
她趕緊給秦奮打個電話,提前告訴他一聲。
萬一,他沒時間,她就慘了。
她不想被人笑話。
*
秦奮答應了。
晨曦心裡多了一絲歡喜。
果然不管什麼時候,秦奮都會幫她的。
秦奮在電話裡說,“晨曦,我們戀愛吧,以結婚為目的的。”
晨曦遲疑了,可是她對秦奮本就有愛慕,好感,喜歡。
最終,她說:“可以啊,我也應該結婚了,若是我們能談一年,那麼就結婚,從今天開始算,一年之約。”
“好。”
電話結束通話,晨曦把一年之約告訴給凌七瀾。
晨曦跟秦奮之間的事,她還是清楚的。
凌七瀾說,“秦奮是個可以值得託付終身的男人,他我記得,很多年前就喜歡上你了,他比你小,你可是他16歲就愛上的女人。”
“16歲?”
“你不會不知道吧,秦奮他很多年前就愛上你了,不過那會,你已經畢業了。”
“·········”
晨曦沉默了,她不記得她上學之間見過秦奮啊。
而且,她跟秦奮生活不同,家庭條件也不同。
怎麼會遇見。
凌七瀾給她解疑惑,“秦奮的姥姥,就跟你養父母家是鄰居。”
“啊,鄰居嗎,你是說那個林奶奶的外孫嗎?”
晨曦突然想起來。
“應該是吧,我對秦奮的瞭解也不多,你也知道,我跟秦奮不是朋友,也不是親人,就是他是我一個弟弟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