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說不,這些層次不夠,這些完全不夠裝b。我們要有理想,要做一個大明星。要呼風喚雨,要有大把的粉絲,要遊艇和模特派對,要出入紅地毯,左手社交名媛右手性感影星,這才應該是主人公的生活才對。
但這些對於一個穿越者程曉羽來說,難不難?一點都不難,他手頭的資源太多,多的他自己都害怕。
害怕自己忘卻那顆熱愛音樂的心。
想起前世之所以愛玩那麼多樂器,就是不甘心只聽錄音。自己喜歡的曲子從自己手中演奏出來的感覺,跟聽錄音是完全不一樣的,雖然他喜歡的大多都是很沒有什麼演奏難度的曲子,雖然演奏水平完全趕不上錄音裡面的大師水平,但那種和喜歡的東西聯絡在一起的方式,簡直讓人慾罷不能。
和一件喜歡的樂器交流,就像在談戀愛。
那些勾起程曉羽無數回憶的音符從指間流淌出來,把他愛的兩種東西纏繞到了一起。
也許這就是名為感動和共鳴的東西吧。
因為《加州旅館》學了吉他。
因為《愛爾蘭畫眉》,學了吹藍調口琴。
因為卡農和宮崎駿動畫的插曲,想要學鋼琴,最後學不起鋼琴,只能學了點鍵盤。
因為《黑色夢中》,學了架子鼓。
很多時候會,自己去演奏,是無關技巧和成果的。
那種陶醉在一個人世界裡的感覺,就很值得珍惜和回味。
你不親自練過鋼琴,就不能真真切切體會《野蜂飛舞》有多快;
你不親自練過吉他,就不能真真切切體會押尾桑彈《翼-hehero》的右手有多神奇;
你不親自打過小鼓,就壓根不知道32分音符是怎麼敲出來的;
你不親自吹過長號,就根本不知道這東西竟然沒按鍵,音高全憑把位控制;
你不親自拉過小提琴,就根本不能想象能拉不難聽已經是一種水平了,更別說演奏;
你不親自吹過小號,就根本不知道連吐有多難,琶音有多妙;
你不親自當指揮,就以為誰都可以站在樂團前面打拍子。
聽音樂,聽的是一種心境。
自己去演奏,更是一種情懷。
當那些令你動容的音符,傾注了你的感情,在你手上、指尖美妙的舞蹈的時候。
那些流血的手指,痠痛的胳膊,扭傷的脖子,透支的體力,模糊的眼睛,暈眩的顫抖...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音樂裡我們所希求的不僅是毀滅,也是力量。
真正的音樂家是在燃燒生命擁抱音符。
雖然本質上來說程曉羽只是個卑微的剽竊者。但是他是那麼瘋狂喜歡著音樂,也是那麼誠摯想拿出這些美好的東西,與人分享。
對他自己來說他則是個殉道者,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冠上自己的名字,他是有些惶恐的,他在痛苦的糾結中抄襲那些他心儀的作品,這違背了他作為一個音樂家的高貴品質。
那些瑰麗的樂章在他的記憶裡閃閃發光,他阻止不了自己想要演奏的強烈慾望。
謀取利益絕不是他的本意,誠然他的節操沒有高尚到無慾無求。如果僅僅只是為了賺錢,寫出來,賣出去就夠了。何必如此辛苦的折磨自己?
因為對音樂的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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