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朱怡父母溝通完之後,李凡就走出了屋子。
屋外的銀行工作人員還在那邊進行著溝通,看到李凡的身影后,立刻停止了說話。
年長的工作人員直接說道:“既然你是朱修筠的律師,那麼這件事情我們直接和你溝通了。”
“可以!”
聽到李凡的答覆,對方直接把手裡的擔保協議書遞了過來。
站在李凡身後的朱怡父母都稍稍有些緊張,雖然已經知道李凡是幫著自己的,但是他們不確定李凡是否真的有這個能力解決眼前的事情。
不多時,當李凡看完了整個擔保協議之後就理清了思路。
事情很簡單,就是一份貸款合同的附加擔保協議,大致就是用了朱修筠叔叔的信譽給貸款人做了份貸款。
也可以理解為貸款人趙瑞信譽不夠,要靠朱修筠一起貸款。
這種貸款合同其實很常見,到了2020年左右,社會上會興起一種套路貸,那種貸款和這種民營企業家之前的貸款有著很大的區別。
套路貸實際就是徵信很差的人,沒辦法自己辦下貸款,然後被推銷人員欺騙,然後找來了自己朋友,進行所謂的“擔保”,其實是把貸款辦在了朋友的名下。
而像這種銀行正規的貸款附加擔保協議,其實是以朱修筠個人的資產進行擔保的。
再過幾年這種貸款會變得很少見,一方面是民營企業家大家都不容易,貸款量的減少,另一方面就是跑路的太多,互相之間已經不信任了。
這樣的擔保協議也會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永遠要相信銀行的信用系統,會逐漸把所有的漏洞都補上,讓人沒法逃避應盡的義務,當然,發生在內部的漏洞是另一回事。
在看完這份擔保協議之後,李凡就知道,朱父並不需要現在就拿錢出來給銀行,那麼銀行鬧上家門這件事就很耐人尋味了。
“你們是不是有什麼事情瞞著?你們是否盡了告知義務?”李凡直接問了起來。
這一下子把對方的兩個工作人員問懵了,因為本來就心裡有鬼,突然有點慌!
看到兩個人的表情,李凡就知道有戲。
自己的這句話也不過是詐一下對方,因為銀行從業者的告知義務基本就是在銀行工作流程裡。
像這種催債或者催收的事情裡面,根本沒有多餘的告知事項,都上門催收了,該告知的也告知了。
“小兄弟,這個事情是這樣的……”年長的工作人員把李凡拉到了一邊,“這個趙瑞,也就是你的客戶擔保的人,經查已經過世了。”
“等等,過世了?不是跑路了?”李凡有點驚訝,這就和自己一開始預想的不太一樣了,既然過世了,自然錢是還不上的,說實話金額也蠻高的,整整向銀行貸款了三百萬用於生產經營。
2013年的三百萬,夠在昆城買套不錯的別墅了!
到了2022年這樣的一套別墅得一千五百萬!
不過現在已經知道了趙瑞過世,那麼首先應該是對趙瑞的資產進行確認才對,怎麼會先找到朱父?
“那你們不應該先找他的繼承人麼,怎麼會找到朱叔叔?”李凡不解的問道。
“因為他的配偶和子女現在都不承認趙瑞有這份貸款。”
“那他們是否繼承趙瑞的遺產?”
“目前還不知道,所以我們就想先找朱總”
“你們是不是把先後順序搞錯了?”李凡現在已經很確定,銀行的是在偷懶,因為從某個角度來說,銀行方面並沒有過錯,他們只不過是先來找朱叔叔,然後讓朱叔叔把錢都先償還了,哪怕即使只償還了一部分,銀行也會先鬆一口氣。
然後銀行在去找趙瑞的繼承人,繼承人那邊不管繼不繼承趙瑞的財產和債務,銀行也優先於朱叔叔的給付順位!
就是如果趙瑞留下來的資產還有多的,必須先還給銀行,然後再來還給朱叔叔!
銀行真的是打的一手好牌!
不過既然李凡知道了這件事情,就不會讓這件事情這麼順銀行的心意走下去。
現在最好的訊息就是,朱叔叔做的是一般責任保證,他現在完全沒必要搭理銀行,讓銀行先去找貸款人或者貸款人的繼承人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