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從頭到尾看了一遍,還好,幾乎沒有錯別字,他吹了吹墨跡,等待墨跡幹了,摺疊起來。
這奏章,自然還是要崔亮派人送去京城的,不過林立留了個心眼,又將小虎子喊了來,吩咐他謄寫了一遍留底。
小虎子的字比林立可好很多了。
書法這東西,除非是一點寫字的天賦都沒有,不然,正經練習了一年的,字就已經能拿得出手了。
更何況小虎子也是被名師指點過的。
小虎子高高興興地抄寫奏章,林立在旁邊又指點了幾句——不是指點字跡,而是講解了奏章的內容。
秀娘也抱著小桃華過來,站在旁邊一起聽林立講解。
小桃華雖然聽不懂,但是,大人一個在說,一個在聽,哥哥又在寫,這般就是耳濡目染了。
小孩子最喜歡模仿大人了,因此小桃華竟然也聽得格外認真。
等到小虎子謄寫完奏章之後,也已經到了入睡的時候。
崔亮還沒有過來彙報,林立也不著急,和秀娘小桃華回了房間。
卻拿了白日裡寫的紙片,這是要開始早教了。
在寓教於樂上,林立做得很是到位。
學習這東西,若是任務,那是枯燥無味,煩人得很。
但若是作為遊戲,那就是很好玩的事情了。
三口人盤坐在炕上,林立和秀娘先玩起來了認字的遊戲。
一個念,一個指。
對了,林立就會親秀娘一下,錯了,就要刮一下鼻子。
小桃華先是抬頭看著。
看到爹爹親孃親了,就咯咯地笑,看到孃親被刮鼻子了,也咯咯地笑。
林立多會玩啊。
“哪個字是孃親的娘字呢?”林立都夾子音了。
秀娘假裝找不到:“哎呀,哪個字是呢?哪個字是呢?”
炕上總共就三個紙片啊,小桃華急得一下子就抓住了——她看了好幾遍了,也記住了。
“哇!小桃華好厲害啊,竟然認得字了,知道幫孃親找字了!”
林立誇張地稱讚著,抱著小桃華使勁地在她臉蛋上親了下。
小桃華咯咯地笑著,還沒有忘記將寫著“娘”這個字的紙片塞到秀娘手裡:“親,親孃親!”
林立又抱著秀孃親了下。
“再來再來,讓我們找找,爹爹的爹是哪個字呢?”
小桃華立刻準確無誤地拿起了正確的紙片,撲到林立的身上,摟著他的脖子,使勁在林立的臉頰上也親了一口。
這是小桃華第一次親林立,林立呆了下,立刻心花怒放,抱著女兒都不知道該怎麼喜歡了。
小桃華啊,他的小桃華啊,他的寶貝啊。
秀娘笑著,她再次肯定,二郎一定捨得不將小桃華留在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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