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這樣說,惹得旁聽的百姓竊竊私語,蕭瑩看了一眼趙旭,見他聽的認真,心說這賊真無恥,編造的理由實在讓人噁心又無語。
楊呈武問道:“你說你是為了給張家的新婦治病,才躲在他們新床下的?”
常有回答說:“是的。”
楊呈武又問:“按照你的說辭,你和他張家的新婦認識的時間也不短了?”
常有回答:“是。”
楊呈武問:“那你說說,他張家的新婦姓甚名誰?芳華幾齡?”
如今風俗,如不是知己親戚,待字閨中的女子名字一般是不對外人講的,甚至有些貧困人家的女孩子連名字都沒有,因此楊呈武才有此一問。若常有和張家新婦認識的早了,自然知道她的名字和年齡。
常有說道:“縣令,張家新婦的乳名叫苗姑,今年十七歲。”
常有一說,堂上堂下頓時又是一陣竊竊私語,連原告張成功都目瞪口呆。
須知此時女子的年齡更是隱秘,旁人是絕對不知道的,民間習俗,婚嫁的六禮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而問名就是男方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這常有竟然又知道了張家新婦的年齡,若不是熟悉,真是咄咄怪事。
柴學敏聽到堂上這樣講,忽然對著蕭瑩說:“獨孤皇后那會嫁給文帝的時候,是十四歲。”
柴學敏的聲音很小,她是對著蕭瑩說的,但是趙旭也聽到了,蕭瑩不知道柴學敏這會忽然提及這個做什麼,再一想,這柴學敏不到十六歲,難道是說她想嫁人了?那她要嫁給誰?難道是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的普濟?
蕭瑩這會心思漣漣,她想到,遠古時候,舜三十歲娶了娥皇女英,禹三十歲娶了塗山氏女嬌,而戰國時期,要求的是女子年滿十五歲到三十歲沒有結婚的,就要強制繳納五倍的賦稅,到了西晉那會,要求的是女子十七歲要嫁人,到了比較近的北魏,像太武帝拓跋燾的太子拓跋晃,十三歲已經做了父親,有了兒子拓跋浚,可惜拓跋晃二十四歲得病死了,否則他活著的話,二十七歲就能當祖父,因為他的孫子拓跋弘此時已經誕生了。
大隋朝對婚齡並沒有強制的規定,獨孤皇后是十四歲嫁給了文帝,那是什麼時候?大隋那會還沒建國,如今也有女子二十歲才許配人家的,還有二十歲以上才嫁人的。楊媺作為長公主,不是還沒有許配男子嗎?
蕭瑩也不知道為什麼這一會自己就想了這麼多,聽到那人犯在堂上說道:“……苗姑的父親納了妾,因此對苗姑不怎麼好,可是苗姑的母親十分愛惜她,因此苗姑有了暗疾,就命人私下找到了我,讓我給她悄悄的醫治,因此這件事並沒有旁人知道。”
常有說的有鼻子有眼的,張成功怒急攻心,呼喝道:“一派胡言,真是一派胡言!”
常有也不怒,也不喜,只是淡然的對著楊呈武說:“我說的是真是假,縣令將苗姑叫到這裡一問便知,我是不是賊,是不是半個郎中,這實在是好確認。”
楊呈武一聽,這常有說的有理有據,就將信將疑起來:“要真是像你這樣講的,那麼就不能冤枉了你,將張家新婦苗姑帶來,一問就知道原委了。”
楊呈武的話一說出,張成功卻急了,自己兒媳剛入門沒幾天,就要來縣令這裡出堂打官司,別說不能拋頭露面,就是對證什麼肚子難受的疾病,都是絕對不能提及的,否則這些隱私傳了出去,自己張家的臉面今後還往哪裡放?
張成功慌忙的說:“縣令,這個確是不能!我家兒媳剛剛過門,怎麼能因為此賊來到公堂對質?請縣令明察!”
楊呈武怫然:“這你說的就不對了,既然本案牽連到你家兒媳,焉能不讓她出堂問話?事關人犯的清白,本縣令不可不仔細。”
張成功一聽楊縣令這樣講,再看看身邊的常有一臉滿不在乎的的模樣,心裡嘆了口氣,說:“縣令,我撤訴,不告這個常有了。”
常有心裡一鬆,楊呈武卻有些怒了:“原告大膽!你當本縣是什麼?你以為這裡是什麼地方?告常有的是你,不想告的也是你,無非就是叫你兒媳來做一個證人,你怕什麼?依我看,你是不是平時就喜歡憑空汙人清白?”
張成功急道:“沒有,我沒有……”
“沒有最好,否則,今天一定治你一個誣告之罪!”楊呈武說著要人前去帶張成功的兒媳,暫且將常有押下去,等一會苗姑來了,再開堂。
楊呈武到後堂去了,那個張成功一臉苦澀站在那裡,趙旭見周圍沒人注意,低聲問蕭瑩和柴學敏:“你們覺得,常有和張成功誰說的是真的?”
柴學敏說:“我感覺這個常有說的沒道理,張成功的話是對的,可是楊縣令需要證據,這個我就判定不了了。”
蕭瑩看著趙旭說:“我覺得,常有說的是假的,張成功說的是真的,這常有必然是個賊。不過,這場官司,張成功恐怕會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