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軍隊官員,團長無師自通了帕金森定律:
“身為長官,要麼直接退位讓賢;
要麼找能幹的下屬輔助,最後卻被他給頂替;
要麼找一群不如自己的廢物,永遠坐在長官的位置上。”
團長終於找到機會換掉能幹下屬,換成不如自己的廢物了,值得今晚喝一杯茅臺。
憂慮還是有的,畢竟發生這種事情,他這個當團長的,多少會有一點影響。
究竟該把責任踢到連級,還是營級呢?想到要是營級犯了錯,他這個直屬上級,多半也落不了好,還是把譁變的責任踢到連級,不,排級比較好。
怎麼也不可能跨幾級追究他的責任,否則師部軍部軍區,不都要承擔責任了?天下沒這個道理。
“把他們都抓起來。”團長嚴肅的命令從團部帶來計程車兵。
“咔擦!咔擦!”
團長嚇尿了。
譁變計程車兵個個拿出了槍。
龍國的軍隊,什麼時候槍支可以隨便拿出來了!
龍國的軍隊,什麼時候敢對上級揮動武器了!
要是說剛才把士兵違反紀律想要擅自回家,無限級抬高定性為譁變,團長還是存了乘機幹掉不服帖的營級軍官們的心,那麼,現在團長是真的認為軍隊譁變了。
“把槍放下!”某個營長怒喝。
一個士兵同樣怒喝:“我只是要回家,為什麼不同意?”
營長大怒:“以為是兵王,就能無視軍隊紀律了嗎?信不信我斃了你!”
團長小心肝都痛了,萬萬不能鬧出人命,就算軍隊譁變,也必須是文鬥,不能武鬥,否則別說團部扛不起,就連軍區都扛不起。
“營長!我已經死了一回!
為國家為人民做出了貢獻,我已經連命都搭上了!
我要回家,我要見我的父母妻兒!
上輩子我到死都在想她們。
誰敢阻擋我回家,就別怪我的子彈不長眼睛。”
士兵的怒吼,激起了很多士兵的同感,上輩子為國為民戰死在妖獸的嘴中,這輩子想要回家見見父母妻兒,死在一起,都不可以嗎?
營長默然,槍斃鬧事計程車兵?
眼前的這些戰友,有哪一個不是和他血戰到最後一刻的?
而身邊嘰嘰歪歪的團長,當時在哪裡?是藉口去師部請救兵,然後溜之大吉,還是躲在辦公桌的底下?
軍人軍人,最基本的還是人。
營長只能沉默不語。
團長掏出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