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個垃圾就幫他?就因為他是你的駢頭?”
笙歌微笑,“我在幫誰你不知道嗎?無論assen整誰我都會打他。因為我是個警察,我不會將他打死,但也是個半死。但在我趕到之前,你能不能活著,成為什麼樣我不敢保證?”
“那你現在去打他啊!”
“我已經打過了啊。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會被處分?”
“那你接著打。不聽話就打,打到他聽話為止。”男人說。
“然後你去打或者殺了他?或者乾脆鼓勵我一鼓作氣殺了他嗎?”笙歌笑著看人。
這個地方本就是重型犯。
男人是殺人犯。因為小三出軌而怒殺了小三的駢頭。那個駢頭背景可以,直接整到了這裡。
20年刑罰。
6年勞改了還真是一點沒變。
如果不是怕笙歌的武力,知道不太好,恐怕早就殺了她。
原始森林,人如畜生。
猛一點就是獵戶。
弱的就成了兩腳羊。
讓人了無生趣。
“你既然不能殺了他那和我說什麼?”男人習以為然。
笙歌笑了,轉身走。
這種貨色不過是仗著自己年輕人壯隨意殺人。其實不過就是個孬種。碰到個比自己強的就夾著尾巴做人。
他要是敢,就不會想攛掇著她去殺assen。
回到辦公室,劉哥扔了一份檔案。
笙歌開啟,是那個男人的檔案。
家裡有妻有兒,外面養了兩個小三。曾經是個包工頭,小有資產。
在調查中顯示,男人常有打妻兒的現象。活著的那個小三說他是個性虐愛者。喜歡邊做邊打人。
控制慾強。喜歡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