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出門,笙歌也得了一套不錯的衣裳。
粉嫩嫩的桃紅色!
笙歌左看右看都覺得這衣服顏色不適合自己。
太嫩了吧。
“瘸子!我要大紅色!”笙歌隔著屏風喊。
“……”血王不知道自己怎麼成了瘸子。
這貨到底記不記得他是誰?
“沒有!要麼穿,要麼裸著出來!”血王絕不慣著。
笙歌給了一個輕蔑的眼神。
想了想,要不今天來個白蓮花吧。
坑不死你!
笙歌還是穿了那一套粉紅嫩女妝。“嬌羞”地出去。
血王看過去,嗯,總算有點女人味了。
要隨行出門,笙歌也要好好打扮,被人摁在妝奩前細細打扮。
瞥眼過去,全是女的。
“咱什麼有丫鬟了?”
“用你的銀子買的。3兩呢。每月記得支付。”血王隨口撫弄。
“摳。我3兩銀子還給我記著。”笙歌翻白眼。
“那你以後免費服侍麼?”
“不。”
這一打扮時間就久了。
笙歌眯著眼睛打了個盹,裝扮才算完。
看著鏡子裡忽然嬌羞清純的人,笙歌一個睥睨,瞬間打破整張臉的氣質。
眼睛決定格局!
這個化妝技術不行啊。
“你今天要幹嘛?為什麼我也要跟著打扮?”
“你整天邋邋遢遢,放出去是丟人。不給你打扮,本王的臉面還要不要?”本王看著書,隨意抬眼,定住了。
還可以。
隨後接著看書。
笙歌撇嘴,當她沒問。
打扮得這麼漂亮,出去還不是一個推車的。還是推殘廢的。
大早上被折騰,笙歌特別不爽。今天沒事她也得找點事出來,給死瘸子點顏色看看。
血王出門,一輛馬車。兩隊人馬。
說簡單也簡單。
若是笙歌沒記錯,一個王爺只帶這麼點人出去,儀仗還是少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