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跟了一天,笙歌才發現:奈原這狗逼身邊除了自己,沒有別的女人伺候。更別提什麼王妃,通房什麼鬼。
笙歌彷彿洞悉真相:這狗逼被人嫌。沒一個人願意跟他。嘖嘖,嘖嘖,人做到這地步,真應該自殺了。
“把你的狗眼睛收起來。妨礙本王吃飯了。”血王淡淡說。
“嘁”。笙歌不屑一顧,也坐上位子,才發現桌上沒有自己的碗筷。
“喂,桌上是不是少了什麼啊?”
“沒少。主僕不同吃。你個丫鬟還想和本王上桌吃飯?”血王輕蔑一眼,隨手把夾起的肉扔到地上,“吃吧。”
“……”
笙歌抬眉,神情冷酷。
是不忍孰不可忍。
笙歌摸出鞭子,揮舞著往嘴唇上招呼去!
血王往後躲閃,嘴上立馬吹去口哨。
“嗚嗚——”
笙歌深呼吸,強壓住身體的騷動,穩穩坐在椅上,冷哼,“垃圾。同一動作還想吃遍天下。怎麼會有你這麼蠢的王?”
端起盤子把血王丟的那一盤肉食摔在地上,“你還是趁早死了得了,丟人現眼。”
血王凝眉,從身上摸出笛子。
笙歌摔鞭打爛了笛子,抬眉,發現血王的眼裡多了一絲笑意。
往地上看去,笛子落地,似有若無飄著一股子淡香。
笙歌無力倒地。
麻得!又遭殃了!
誰說笛子就是拿來吹的?
人家就是故意引誘別人摔的!摔壞了,笛子裡的氣味就爆出來了!
狗逼。
血王身體殘缺,就這腦子絕對夠可以。把人整得防不勝防。
狗雞!不整死你老子誓不為人!
笙歌怒吼。
倒地無力地瞪人,可惜只能瞪著一雙腿。
血王擦擦嘴角上的血痕,不動如山地吃著自己的飯。
笙歌瞪不到人,眼珠子轉了轉,有了主意。
一雙眼睛如火般打量著桌下的那雙腿。
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目光如有實質般挑撥著人。
尤其那廢了的腿和“小短腿”,笙歌先是著重挑撥,又嘖嘖可惜。
沒用了!哈哈哈!
血王感受到目光,一開始還想夾緊雙腿躲避目光,轉念一想,又大開雙腿,隨意打量。
晚上洗漱,笙歌還在地上倒著。
血王滾動著輪椅,把人撿起。“為本王脫衣。”
笙歌悠悠鄙夷,這麼飢渴的嗎?
是個女的活的,就能滿足?
原主劉梅只是一般的秀女,常年勞作的風霜還在臉上。不說什麼難看,只是在王爺閱盡千帆面前,真的只是低檔的顏。
這樣都能願意,笙歌眼中的憐憫都有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