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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終章2):婚禮
“擴大銷量?你拿什麼?秦識月。”劉春富笑了, “還是你認為人人都覺得萍水的茶葉好喝,都去買?”
兩人有分歧,劉春富覺得萍水的地理環陰濕, 更適合養蠍子。周邊的小鎮中藥館對於蠍子這味藥需求很大, 他並不想就此改變。
尤其是秦識月一個婦人的意見。
採納瞭如若真的沒成, 那自己將會是千夫所指。
萍水地理位置偏僻,更沒什麼先天條件, 養殖蠍子算是老天開眼放了大家一碼。
秦識月說:“春富哥…那我申請下來的路費什麼時候能有?”
劉春富抿了抿茶水,“這茶確實不賴, 但北京那麼大的地方,你拿什麼去拼?”
秦識月擦了把額頭的汗珠,繼續翻炒著鍋裡的茶葉, “但我真的想試試,春富哥。”
劉春富說:“再等等吧, 湊齊了我第一時間就給你。畢竟我得過問全鄉人的意見,這事兒急不得。”
秦識月笑著:“行。”
一週以後, 秦識月拿著鄉裡人湊出來的十塊錢路費上了北京,還帶著那個人人口裡的拖油瓶。
秦遠枝不知道自己是誰, 只知道跟著這個女人有吃有穿, 好像從記事起, 自己就像其他人一樣叫她媽媽。
沒讀過書也不識一個字, 現在十歲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到底怎麼寫。
她只曉得,鄉裡的人一看見自己就叫秦遠枝。
或許, 她就是為了這個名字而生的。
秦識月大字也不識幾個, 手寫更是歪歪扭扭。劉春富指她蠢, 全鄉有大部分想改變現狀的都被她說動容,將攢下來的積蓄掰開兩半, 其中一半便像是信任一般分給了秦識月。劉春富只知她幾個字不識,就敢帶著一腔莽撞上北京,著實蠢。
可萍水鄉窮了幾代了,這眼下有了冒尖的脫困辦法,秦識月很想試試。
秦識月是個很有韻味的女人,眸光流轉秋水,烏黑的發散於臉側,眉梢輕揚時總會不經意間帶出一絲溫柔。她生於鄉野周身卻沒有半點粗鄙,除了那雙汗水浸泡過已經滿是老繭的手,到與她的臉極為不搭。
她揹著巨大的包袱,一手拿著邊緣不清的半張紙時不時埋頭看看,另一手則是牽住秦遠枝。
秦遠枝不懂,只是靜靜的跟著,偶爾抬頭有些專注的女人。
她不知道對方帶自己來大城市幹什麼,只是一味的被她牽著走,偶爾看見路邊有新奇的玩意兒便會多瞥兩眼。雖然心中也有想要擁有別人手上東西的想法,但她非常清楚自己沒有資格擁有。
秦遠枝會安安靜靜的,讓秦識月有多餘的精力做自己的事情。
“遠枝吶,你去那邊樹下玩兒玩兒,我跟這個伯伯說說話。”
秦識月點點頭,立馬跑開。
孩子天馬行空,望著湛藍的天,而後又靜悄悄的掰扯著自己的手指的玩兒。抬頭間她看見自己的媽媽和另一個年長一些的老人討論著什麼,好像那男人臉色生硬不悅,隨即秦識月又在他面前下跪滿臉都是哀求。
她不知道緣由,只是覺得心裡不是滋味,自己想起身去拉秦識月,可身上卻又有什麼東西壓得自己腳下無法挪動。
天不遂人願。
秦識月身上剩下的錢在車上被人偷了去。
沒了錢,她在這無親無故的大城市裡舉步維艱。
秦識月的精神接近崩潰的邊緣,可她沒哭。
接下來的日子,她牽著秦遠枝東奔西走,做了洗碗工,因為老闆缺乏經營類證件,某天夜晚捲款逃跑,她一分工錢也沒拿到,但她也沒哭。
而秦遠枝也不知道她多久才能從這裡再回萍水。
那天,秦遠枝看見秦識月上了一家診所,自己在外面坐著等了她許久,等到自己媽媽出來的時候,她手肘那裡摁著一塊棉花,唇色有些白,然後對她說:“走吧。”
她看到了秦識月手裡捏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