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有等到十二點。
葉伯常清了一次場,包間裡就只剩他們三人。
黃昌順散了煙,楊品冠給葉伯常點了煙。
葉伯常說,“你要問的,是不是有答案了?”
楊品冠點點頭,他其實想問葉總,為什麼來益州就是老媽身體不舒服不能出門。
但是一說道去曬太陽,去溫暖的地方過冬的時候,連想都不想,就會答應。
現在……好像不用再問了。
不想來,不願花錢……還有個更殘酷的原因,楊品冠和他媽不值得李沐歡一家人這麼做。
那麼,在平等條件下,楊品冠還用得著這麼上趕著嗎?
楊品冠這一刻反倒很平靜。
人性這個東西很複雜,需要自己去悟,葉伯常呢,也不會把話說得那麼地清楚,只是跟楊品冠說,“婚,你要結沒問題。”
“如果我是你,我會怎麼做呢?”
“首先,帶媽媽去津門不是為了結婚而去的。”
“而是帶著媽媽去旅遊的。”
“主動權在小李的父母手裡。”
“他們如果想見就見,他們如果沒有興趣就不見。”
“第二,結婚前,把該公證的婚前財產公證了。”
“如果還要買房子,要加她的名字,那麼就兩邊父母一起出首付,一起還房貸。”
“不是自私,而是你要想清楚,你媽媽需要你養的。”
“你可以很男人,但也得想到自己身上的負擔。”
“對方如果不願意,你可以讓她也去公證,保證不佔她的便宜。”
黃昌順在旁邊都聽傻了,好有道理的樣子,即便是人家想鬧,好像都沒理由呢!
葉伯常說,“如果是愛情,那麼不該有高額的彩禮。”
“如果有高額的彩禮,那就是生意。”
“生意該有生意的規矩,你跟在我身邊,專案招標書做了那麼多。”
“合同也見了不少。”
“該怎麼做還需要我教你嗎?”
楊品冠說,“那她父母如果給嫁妝呢?”
葉伯常瞪著楊品冠,“有沒有一點禮貌?”
“什麼叫她父母?”
“那就是你親爹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