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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正是蟹子最為肥美的季節,滿滿一盤大閘蟹端上來,剝開一隻,香氣四溢、蟹黃盈殼。
林墨看看金主大人手中那隻雌蟹,又看看自己剝開的雄蟹,再看看雌蟹,再看看雄蟹,頗為傷感地一口咬在蟹腿上。
楚琰見他這副模樣,心中好笑,拿過一隻乳白色的瓷碟,將黃澄澄的蟹黃盡數舀進瓷碟內,推到林墨面前,滿意地看到正在跟蟹腿奮鬥的愛人眼前一亮。
為了配螃蟹,林墨特地熬了一鍋海鮮粥,又在金主大人的酒櫃中一小壇女兒紅。螃蟹本身是大寒之物,宜配些黃酒暖胃,楚琰給林墨倒了杯酒水,接過他手中的螃蟹,熟練地剝去硬殼,露出白嫩的蟹肉,沾了些許姜醋,喂到林墨嘴邊。
北方吃蟹沒有那麼多講究的工具,所有螃蟹都是楚琰用手一一剝開的,而肉大半都進了林墨的肚子。林墨有點不好意思,討好地舀了碗海鮮粥捧到金主大人面前,楚琰笑著接過,順便在愛人唇角偷了個香。
初識林墨時,楚琰也曾帶他參加過一些應酬。餐桌上如果有螃蟹,林墨多是不動的,有時服務員一人一個分好,林墨躲不過就意思著吃兩口,若是雌蟹,還能掏掏蟹黃,如果是雄蟹,只是隨便剔幾縷蟹肉下來,剩下大半就放在那裡。
楚琰初時以為林墨不愛吃螃蟹,直至某天夜晚,突然想吃林墨做的飯,沒有打招呼就直接去了那棟兩居室的房子。剛開啟門,一股蟹子的鮮味就飄了過來,走進餐廳,看到林墨正叼著半個蟹腿傻傻地看著自己,桌上一小堆被咬得稀碎蟹殼蟹肉混在一起。貓爪子上更是傷痕累累,被螃蟹的硬殼劃出幾道口子,連下唇都被紮破,離近了還能聞到淡淡的血腥味。
吃螃蟹能把自己吃這麼慘的,林墨是楚琰見過的第一個。那時金主大人才知道,不是林墨不愛吃,而是他根本不會剝,在外人面前不好表現出來,才不得不一口不碰。
楚琰被他那副樣子逗得好氣又好笑,自那之後,剝螃蟹這個任務就被金主大人全盤包攬下來,至於林墨,只用張嘴等著吃就可以了。
這一場投餵,足足持續了兩個小時,螃蟹不飽人,兩人喝了大半鍋海鮮粥,一大盆大閘蟹,才算有了些許飽意。
餐桌上,林墨一直等著金主大人開口詢問今天的事情,可是楚琰沒有表現出絲毫好奇的意思,最後還是林墨自己沒憋住,磕磕巴巴地解釋,“今天……今天秦先生找我,是因為……”
楚琰將林墨抱到自己腿上,吻吻他的發頂,“那個位置,你想坐嗎?”
林墨吃驚,“你知道了?”
秦家雖然預設林墨是小少爺,但是從未外傳過。外人只知道秦家一直在找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卻不知道秦家少主這個位置早有人選。
“嗯,聽說了一點,如果你喜歡,不用顧忌太多,那本來就是你該得的。”
林墨搖頭,“我不知道秦先生為什麼會認為我是他兒子,對我來說,父親這個稱呼,只能給一個人。而且,那種位置,我也坐不來。”
楚琰寵溺地摸摸懷中人的臉頰,“好,你不喜歡就不要,安心準備婚禮就好。”
“可是……”林墨還是有點擔心,“既然你能知道,那別人早晚也會知道,就算我不是秦先生的兒子,別人未必這麼認為,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怕……”
“你知道如果秦懷旻沒有後嗣,秦家的繼承人是誰嗎?”
林墨搖頭,“我不瞭解秦家。”
楚琰:“……”本來以為林墨是知道齊策身份的,至少能對秦家有一點瞭解,合著連對手是誰都不知道。
金主大人想了想,沒有把齊策的名字報出來,只是將人抱進臥室,又把pad遞給他,“有我在,別怕,拿著玩,我去洗碗。”
本來前半句話安了林墨的心,結果聽到後面,林墨臉色變了幾變,最後小聲說:“要不我去洗吧,家裡就那幾個碗了。”
楚琰不喜歡家裡有外人,是以偌大的宅子沒有半個傭人,平日打掃都是請鐘點工每週來打掃兩次。後來林墨入住,常年閑置的廚房也總算有了幾分煙火氣息,於是洗碗一項工作隨即被提上日程。為了討好愛人,金主大人主動承擔起洗碗重任,導致林墨一直沒好意思告訴他,其實廚房有洗碗機。
家中用的白瓷餐具還是林墨來之後買的,結果沒過三天,十多個碗碟,被楚琰cei了大半。看著一地白瓷屍體,林墨心疼得不得了,說什麼也不讓男人繼續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