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橫掃千軍’起手清空一片,然後接‘波分浪裂’殺入人群,再變化‘殺戮十方’化身絞肉機,這三路戟法交錯運用,安德如入無人之境,胯下戰馬大白的奔行速度就是他的殺戮速度。
如果狼騎兵中有勇士持重型武器,也許還能抵擋一二,可問題是狼騎兵的標配武器只有長刀——戰狼的負重本來就比不上戰馬,又要保持靈活『性』,要是輪著狼牙棒,戰狼也發揮不出靈活的優勢了。
長刀這玩意,能擋住五十四公斤長戟嗎?
沉重的長戟對輕飄飄的長刀,偏偏安德揮舞長戟的速度,比狼騎兵們揮舞長刀的速度還要快——尤其是刀還不夠長,根本夠不到安德。
安德從頭殺到尾、一路血肉橫飛。
整個過程,竟然沒有一個狼騎兵能突破長戟的殺傷圈子,碰到安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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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薇安絲剛剛回頭望了一下主戰場,再回過頭來的時候,頓時嚇了一大跳。
剛才她扭頭之前,五百狼騎兵如『潮』水滾滾而前,嘶嚎之聲彪悍野蠻,結果就是扭頭忘了一眼的功夫,再回過頭來,狼騎兵已經完了?
殺豬都沒這麼快好不?
狼騎兵難道都是廢物嗎?轉眼就死了一半?
高大的白『色』戰馬、烈烈飛揚的紅『色』披風。
明明只是一人一騎朝這邊奔來,可在背後血肉屠場襯托下,卻讓人有一種血浪滾滾湧來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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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那可不是橫排的狼騎兵佇列,而是五隊縱列的狼騎兵大隊,除了邊上兩列倖存之外,中間的三列狼騎兵已經變成一地血肉,狼騎兵與戰狼碎裂一地,看不見一具全屍。
“全體都有,附魔破甲槍,分散隊形!”珀薇安絲尖叫,聲音都有些破音。
對方已經衝的太近,精靈白馬輕騎名聞天下的騎『射』技術已經沒有發揮餘地,只能依靠標槍——至於用長劍彎刀和這位紅袍騎士近身肉搏?
看到那些狼騎兵的下場,珀薇安絲連想都不敢想。
精靈白馬輕騎幾乎是大陸上最完美的輕騎兵。
精靈白馬輕騎的戰馬不叫白馬,就叫精靈白馬。
精靈白馬帶有稀薄的獨角獸血統,擁有一定智慧,在精靈森林裡,地位更類似於寵物——這是精靈德魯伊們的生物實驗成果,並非獨角獸和馬匹雜交造成,它們的耐力和速度,在所有戰馬中首屈一指。
精靈白馬智慧較高、和精靈騎手配合無間,論起人馬配合,整片大陸上,只有半人馬能夠勝過精靈白馬騎兵一籌。
精靈白馬輕騎身上的護甲,更是精靈森林的特產銀絲藤蔓編織而出,論起防禦力勝過皮甲、但是略差於鎖甲,重量比一般皮甲還要輕一些。
他們遠端用弓箭齊『射』、中距離用標槍投擲、近距離使用彎刀劈斬,還能迅速脫離戰場準備第二次打擊。只要不是在避無可避的地方正面對沖,重騎兵根本不會他們的對手。
兩個精靈白馬輕騎百人隊分開左右、列成縱隊向安德左右兩側奔行,其他士兵手持標槍嚴陣以待——雙方距離已經不足以讓全部騎兵展開佇列。
他們並不準備和這位強悍的騎士正面交鋒,只要到了合適距離,他們會投擲出手中標槍。
兩側各有百人,連綿不斷的交叉『射』擊之下,兩百隻標槍還『射』不死一個人?
而且這標槍每人僅僅配置一隻、專門用來對付重甲騎兵的附魔破甲槍,能穿透重甲,殺傷力驚人。
能在片刻間消滅半隻狼騎兵大隊的強者,值得消耗‘附魔破甲槍’——反正殺了他以後,這槍還可以回收。
安德眼看著兩隊騎兵手託標槍,向自己左右兩側方向衝去。
他們擺明了不準備和自己正面交鋒,而是要拉開距離,靠標槍擊殺自己——能做到精銳部隊指揮官的人,果然很少有無腦硬衝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