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利根叔叔,科裡叔叔,這場戰鬥是我們三個領地合作才有這樣成績,我不能佔你們的便宜。”
安德指著自己面前的金幣說道:“愛蜜莉雅那一份我會給她,她是我的總管,自然由我出錢犒賞她的功勞。”
說著,安德把整個金幣堆都一把推給了愛蜜莉雅:“愛蜜莉雅,把錢收起來。”
“啊?額,好的。”
愛蜜莉雅望著眼前更大的一堆金幣,眼睛和嘴角一起變成了彎彎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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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戰士們已經回到領地休養,科裡順路又帶來了幾名健康的戰士,補全了三十名戰士總數。
由於出售俘虜的緣故,大家已經在這個小村裡停留了六天,這天一大早,特利根下令大家再次啟程。
這次重新啟程,大家計程車氣明顯更加高漲,連行軍都顯得歡快許多,士兵們走著走著就自發的唱起歌來。
“越過草原,踏過河流,我們是無畏的勇士!”
“搏殺野狼、撕裂巨熊,我們是無畏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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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黑暗,走過光明,我們是無畏的勇士!”
“金幣是我們的點綴,勇氣是我們的靈魂!”
“戰鬥是我們的歸宿,鮮血是我們的祭禮!
“無論敵人的鮮血,還是我們的熱血——勇士之神奎託,那都是給您的祭禮!”
這是在北地非常流行的《勇士之歌》,人人都會唱上幾句。
聽著戰士們的歌聲,特利根臉上露出微笑。
只有期待一場大戰的情況下,戰士們才會唱起這首戰歌。
有了這樣計程車兵、有這樣計程車氣,盤踞在寶庫那裡的盜匪有什麼可擔心的呢?不就是人多一點嗎?人多才好,那可都是錢啊!
這一路上,沒有不開眼的盜賊上來找死,倒是讓一心希望遇到盜賊的特利根和科裡有些失望。
實際上,能遇到兩百名盜賊的聯合團伙才是純屬偶然。
一般情況下,盜賊團伙不會超過五十人。
搶劫也是要講成本的,搶來的錢要是還不夠大家浪費的糧食錢,這種搶劫是毫無意義的。所以除了那些專門搶劫大型商隊的著名盜團,一般盜賊團人數也就是七八人到五十人之間,再多的話,就算是肥羊也不夠肥了。
行行復行行,維爾特領比起萊斯特領人煙要稀少的多,很多時候,道路兩側都可以看見狼、野豬,甚至是熊出沒。
愛蜜莉雅在安德身邊左顧右盼,四處張望,這滿地荒草的景象實在有些無聊。
自從安德把金幣全部讓她保管開始,再加上安德做的飯著實好吃行軍路上,安德親自動手,為特利根、科裡、愛蜜莉雅開小灶),她對安德態度不知不覺親近了很多,連走路都在安德身邊。
“安德安德,你看那邊有隻兔子,是——”愛蜜莉雅直指一個方向叫了起來。
“騰——”安德眼睛一掃,沒等愛蜜莉雅說完,長箭離弦而去。
“——白色的。”愛蜜莉雅聲音低了下去。
野兔一般是灰色,難得看到一隻白兔,在灰突突的背景下,這隻兔子就顯得特別漂亮可愛——不過,現在這隻漂亮的兔子已經被長箭釘在地上,變成了一隻死兔子。
“愛蜜莉雅,你怎麼了?”射死了兔子,安德卻發現愛蜜莉雅情緒低落,關心的問。
“沒什麼。”愛蜜莉雅無精打采的說。
自己好像誤解了她的意思?
科裡從萊斯特領回來的時候,給安德額外收購了一百支長弓用的箭。
箭支充裕,野外動物又多,安德時常順手射一些獵物,為大家改善伙食。
他聽到愛蜜莉雅說那裡有隻兔子,第一反應就是愛蜜莉雅想吃兔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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