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李龍成回去後就給無良寫了一封信,讓他往這邊送點金子過來,而且開口就是要了20萬兩。
雖然信中的言語並無任何激烈性,但是兩個人都知道,在互相猜疑的那個種子沒有茁壯成長之前,還是相忘於江湖比較好,讓關係變淡一點,變得簡單一點,可能會比較好一點。
所以換句話說,李龍成要的這二十萬兩,相當於無良接管那座城市所要付出的代價。
自己現在有了一個更高的平臺,又何必要戀著那座小池塘緊抓不放呢?
能用一個已經消耗了一定價值的物品,換取暫時手頭的最大利益,何樂而不為呢?
金子到來的速度很快,順帶著還有一批只忠於自己的人。當然這件事兒也不算什麼大事,他跟郡王府那邊打了聲招呼,自然可以很輕鬆的搞定他們那些人的職位。
以後,在這郡城,可以說他這也算是培養了一股新勢力。
金子是在第三天下午進了城,那會兒他也是剛剛從那個破落的小鋪子裡走出來,面色有些蒼白,然後一眼就看到了,不知何時佇立在這家鋪子門口的一支私兵。
他在心裡已經告訴了無良地址。
他趕緊仔細瞅了兩眼,發起並沒有那個女人之後,才長長的鬆了口氣。
畢竟,換了一個東家,作為舊臣子的他們,誰又敢保證,不會因為一點錯誤而被幹掉。
於是剛剛放完血,腳步都還有點兒虛浮的寧小天重新回到了鋪子裡,交割了那一筆巨大的資產。
關於放血這個事,那個死矮子說,這是一種古老的儀式,如果在鑄造的過程中,灌入主人的血液,可以在作戰的時候更加的得心應手。
反正這套不知所云的理論,他是不信的,任誰被放空了半身子的血,身體虛的要命,心裡也不會好受,更何況還是一個自己完全不懂的領域。
對,一定是忽悠人的,如果達不到那種效果,回來以後我一定要打死他。
好像有點打不過他的樣子啊。
那到時候花錢找方愁吧,看他的樣子應該也缺錢花。
要是方愁也打不過死老頭,咋辦?
哦,忘了他,還有一個美若天仙的,實力還非常強勁的老婆。
一定打得過他的吧?
要是,要是自己沒從那活著回來咋辦?
……
可能人在失血過多之後,都會產生一種迷迷糊糊的幻覺吧。
反正當天他是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回去的,那些自己的手下都是在自己所住的地方附近胡亂安排了下來的,然後他便陷入了沉沉的睡眠之中。
這一覺一睡便是一天一夜,醒來後的他,面色更是蒼白的可怕,肚子如打雷一般。
好像現在也有錢了,他便跑出房間,在樓上叫了一大桌用於補血的飯菜,一邊又喊了小二將自己的那些手下給召集了過來。
一群人在這座城市的第二次會面,便是在李龍成一個人在狼吞虎嚥的背景下度過的。
然後,他陪著這群人走了一趟郡王府,登記了一下,有特長的用於管理的,安排在了城內的各種事務上,沒有能力特長的,四肢發達的,則留在了自己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