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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赫坐下還沒吃上幾口,又有人過來向他敬酒,他連忙站起來。
他並不知道,自從下午野豬被拖回來後,他在村民心中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們壘灶臺時在談他;燒鍋搭臺的時候在談他,切肉燉菜的時候也在談他。
他們看看豬的致命傷,再結合一起抬野豬回來的人的說法,都覺得程赫用木棍的那一刺,真是太驚險了。
要是野豬咬斷了那根棍子,他怎麼辦?還跑得了嗎?
唯一可以下的結論,那就是他膽識過人,勇武過人。
誰也沒有親眼見到他殺野豬,所以殺豬的過程一傳十、十傳百,傳得神乎其神。
他們想起了書裡武松打虎的故事。
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上了山打死了老虎,也是用的棍子。野豬沒有虎那個可怕,但也足以讓普通人聞之色變了。
所以,來向程赫敬酒的人絡繹不絕。
他們不是想整他,單純只是想表達敬意而已。事實上一般山裡人很少有上輩敬下輩,除非那位下輩非常出眾。
江予桐看不斷有人給程赫敬酒,並且都面帶尊敬,打趣道:“你可以啊!現在成了村裡的紅人了。”
程赫謙虛地擺擺手,趕緊吃塊肉。
一杯酒下去,再來塊熱熱的紅燒肉,美滋滋。
到底是野豬肉啊,吃起來跟家豬就是不一樣。更香,更酥嫩,更美味。
紅燒豬蹄,青椒爆豬肝,燻筍扣肉,小炒拆骨肉,香幹肉絲,鹵頭皮,爆腰花……每一樣都讓人食指大動。
江予桐自己也夾了一塊幹筍爆豬蹄,地道的柴火炒菜,不一樣的香味,幹筍特有的風味,比大酒店裡幾百塊一盤的菜都不差。
何況這滿滿幾大張長桌子上全是的!
這樣的宴席,擱到城市裡也能稱得上豪奢啊!
此時有人在外面點起了篝火,立即有人端著酒杯繞著篝火唱起了山歌、跳起了舞。他們恣意的唱著,喝著,享受著屬於他們的生活。
江予柚饒有興致的看著,就著他們的歌舞又吃了一口菜,忍不住感慨道:“這裡真好!我要是桃花村人就好了,天天過這麼舒心的日子!”
“想當桃花村人?那還不容易!嫁過來給桃花村人當媳婦,你就是桃花村人了。”程赫嘴裡嚼著一塊爆豬心,說道。
程實趕緊湊了過來:“是啊,我們桃花村人很好的,既誠實,又老實,非常可靠。”
“噗……”江予桐笑了,然後又夾了一塊不知道什麼名字的菜吃了。
反正閉著眼睛夾的菜,都好吃。有一些她根本不認識的部位,但是那又怎樣?別人能吃,她就能吃!
今天這一次全豬宴,真沒有白來!
程赫記不得自己喝了多少。七杯?八杯?
山村裡的酒杯,是用竹筒削成的,粗獷而豪邁,一杯能裝二兩多。
山村裡的酒,是自釀的米酒。三十多度,喝著很順口,口感綿長,但後勁非常大。
程赫接連喝了這麼多,雖然現在還不太顯醉意,但他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他就可能要被抬回去——孩子怎麼辦?
只是,來敬酒的基本都是長輩,人家一個個笑臉而來,他能找到什麼理由拒絕?再說了,長輩給他敬酒了,他能甘心受著,不敬回去?
但是,他真的不能再喝了,程心心沒有人管,他喝醉了,孩子誰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