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21章 此情可追
一)
燕之舞大酒店,總統套房!
“展明月,圓夢園冷,我不怕的,我從小就經常下潛到冰冷深海之中,根本不拍冷的,這個就不用你擔心的啦!”
電話那邊的秦芳芳!
也完全恢復了她蠻不講理的一貫本色!
就眼前來說!
展明月還真的拿秦芳芳這一個詭秘女孩沒辦法的啊!
上海地鐵一號線共康路站!
羅馬皇宮寫字樓!
上海銘惠律師事務所接待室!
聶憶姜的大學同學範閒坐在沙發上,一邊端著杯子喝茶,一邊說:
“展明月,這次,多謝謝你了,我弟弟判了個緩刑,很快就可以出來了,聽說,葉飛鴻來上海找你,和你在一起啦?那這樣,展明月,我安排,葉飛鴻和你無論如何都要給我一個面子,再說,展明月,葉飛鴻和我是地地道道的同班同學,你至多也就算個插班生吧!”
範閒的弟弟在上海打工有一年了!
這次因為幫老鄉打架,被檢察院以聚眾鬥毆提起公訴,範閒委託我為其弟弟辯護,經過法院閱卷以及到看守所會見範閒的弟弟範賤!
法院開庭辯護時!
展明月提出以下辯護觀點:第一,被告人範賤當庭認罪悔罪,歸案後認罪態度一直很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第五,被告人範賤系從犯,在本案中只負責開車,案發現場雖然下車了,但沒動手,因此三名被害人的頭部、背部等刀傷不是被告人範賤造成的!
其在本案中,只起到次要和輔助的作用!
應認定為從犯,並進而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第六,被告人範賤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庭前已與被害人一方達成諒解協議,得到被害人一方的諒解!
綜上所述!
被告人範賤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
一是適用物件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構成累犯者;二是根據情節和悔罪表現,可以得出不關押也不會再危害社會的結論!
特請求!
法院對被告人宣告緩刑,讓其早日迴歸社會,給其一個洗心革面,從新做人的機會。法院採納了以上辯護意見!
最終判處範閒的弟弟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第一審判決書剛下來,範閒一定要請客表示感謝!
還想讓葉飛鴻參加!
“範閒,你別誤會,葉飛鴻可沒有和我在一起,葉飛鴻只是臨時來看看我,暑假以後她還要回燕京她所在的那個中學上課呢!”
展明月趕緊解釋!
“展明月,你小子就別解釋了,聶憶姜和葉飛鴻,我們班,兩大美女陪你玩戀愛遊戲,展明月,你這個傢伙,就知足吧!”
範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