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走幾步,身後就有腳步聲傳來,越來越近,馮墓一轉頭就看到了沈楠在一路小跑過來,不過她小跑的速度確實有些慢,馮墓便停下了腳步。
沈楠追上馮墓就開始喘氣,之間也就不到五十米的路。
馮墓將剛買的牛奶遞了過去,沈楠接過後,馮墓打算喝另外一瓶牛奶,捏瓶蓋時才發現自己遞過去的那瓶是之前自己開啟喝過的那瓶。
不過現在想要換回來也已經晚了,沈楠輕鬆擰開瓶蓋便喝了一口。
馮墓想了想最後還是沒有將這尷尬的事情說出去,沈楠也是一副沒注意到的樣子。
回家路上,馮墓有些好氣的詢問沈楠,她跑去那裡幹什麼。
沈楠說她只是有些餓了,剛好家裡面沒有吃的便打算出去買一點吃,回來的時候正好看到警車開了進去,將那裡圍了起來,便出於好奇走了過去,馮墓沒忍住問了那裡發生了什麼。
“我聽一個住在那的阿姨說,好像是附近有人被殺了,警察根據路邊的監控查到了那殺人犯犯事以後開著電瓶車到這附近,而他開電瓶車進了我們這後就消失了,警察問這裡的物業要監控,但是這裡太亂,監控有許多地方拍不到,便決定進來一棟一棟的搜,最後找到了那個阿姨家門口,那兇手的車就停在她家房子後面,警察就把那裡封了起來,住裡面的都要問話”
馮墓搖了搖頭說道:“他把車放這,應該是看出這種地方監控肯定不會覆蓋全,隨便找了個監控拍不到的地方,來的時候肯定用東西蓋住了自己的面容,可能還準備了一套新的衣服,這裡住的人很多而且魚龍混雜的,他離開時完全可以換新的衣服光明正大的從正門走出去,離開時肯定還用隨身攜帶的什麼東西擦了電瓶車車上可能留下自己指紋的地方,到時候想要找到他可能就麻煩了”
“萬一他是住在這的呢?”
“那隻能說明他是個傻子,不過這樣也好,只要人抓到了就行,就怕抓錯了,然後那人還打算躲一段時間在出來犯事,到時候恐怕就不止一個人要出事了,最好希望能儘快抓到真的兇手吧”
兩人都不怎麼願意多說這個話題,便同時沉默,朝住的房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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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一想到抓錯人的事情,馮墓總能想起小時候,喜歡跟爸爸去一個叔叔家裡玩。
那個叔叔是當警察的,平時一喝高總會吹噓自己工作上的事。
那時候,街上很多混社會的小混混,當時就連警察都混在一起,而馮墓的那個叔叔雖然沒有跟其他同事一樣同流合汙,但是許多方面也只能預設,沒法改變什麼,畢竟自己也是有老婆孩子的。
有一次,他提起自己工作時就說起,有一個混混在小巷子裡面失手打死了一個人,死者的家屬鬧的很大。
警局很快就找到了犯事的那個混混,本來應該直接判刑的,但是那個混混的家裡很有錢,迫於群眾的壓力,又不想得罪那個老大,最後便找了個當時路過那邊的混混去當替罪羊,最後威逼利誘讓他承認了莫須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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